陜西西安:羅某某等人生產、銷售偽劣防護用品案
【案件來源】
1月29日,陜西省西安市市場監管局接群眾投訴,稱其通過微信從羅某某個人處購買的5萬元(共計2萬只)“一次性醫用口罩”疑似假冒。
【調查處置】
2月1日,西安市市場監管局會同公安環食藥支隊、公安灞橋分局展開聯合調查,確定羅某某銷售的標示為“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一次性使用口罩”非標識生產企業所生產,應為假冒口罩。西安市市場監管局于當日將該案移送西安市公安局環食藥支隊查處,公安環食藥支隊對羅某某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立案偵查。共查獲上下線人員45名,涉案金額逾130萬元,嫌疑人羅某某、王某某、龍某、陳某某、李某某已因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于2020年2月6日被西安市公安局灞橋分局取保候審(因疫情防控期間不便羈押),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河南省新鄉人)在河南,經協調河南公安機關異地查處。現河南公安機關已根據此線索搗毀生產假冒口罩的窩點1個,抓獲4名涉案人員,并將主要嫌疑人王某刑拘。西安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聯合公安機關成功打掉了一個通過微信網絡銷售的跨省生產、銷售假冒口罩的完整利益鏈條,追回假冒一次性醫用口罩2.5萬余只,假冒3M口罩5000余只。
【啟示建議】
一是強化行刑銜接。陜西省藥監局對案件線索高度重視,與公安機關先期進行會商研判,為案件順利查辦指明方向;
二是行動迅速,戰果突出。從2月1日與公安機關對投訴人進行聯合調查開始,僅用了6天時間就初步查清了陜西省轄區內涉案的完整鏈條,成功抓獲13名嫌疑人,對5名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強制措施。通過對案件的進一步深挖,又發現嫌疑人銷售的其他口罩等防護用品,涉案人員增加至45人,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深挖當中;
三是創新涉案產品認定模式。受疫情影響,執法人員無法赴標識生產企業對涉案產品進行準確認定,遂通過手機等移動通信設備將涉案產品相關情況通報給企業,企業再將書面認定結果以照片形式發送給執法人員,短時間內對涉案產品進行準確定性,創新了在非常時期對涉案產品認定的新模式。(陜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供稿)
(責任編輯:張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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