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藥監局第四分局召開出口疫情防控用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警示會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 為進一步加強出口疫情防控用醫療器械質量監管,強化企業主體責任,確保出口醫療器械質量安全,4月30日,北京市藥監局第四分局召開出口疫情防控用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警示會,轄區16家新冠試劑產品出口企業負責人和管理者代表20余人參加會議并現場提交了產品質量保證承諾書。
圖為會議現場。
會上,北京市藥監局第四分局監管人員首先詳細介紹了北京市藥監局發布的有關出口疫情防控用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監督檢查的要求;其次提示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并發放了出口產品情況統計表樣表;最后要求各單位要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并對企業提出了具體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著眼大局,正確處理好國家利益和企業利益的關系,維護好國家形象;二是聚焦產品質量,保證安全,保證質量管理體系持續有效運行;三是加強輿情監測,關注售后,企業要加強對出口產品的銷售管理和輿情監測,銷售記錄要滿足可追溯要求;四是嚴格風險預判,抓早抓小,按照市局文件要求進行自查和風險預判,保證出口產品符合進口國(地區)的要求。
下一步,北京市藥監局第四分局將加大檢查力度,進一步規范出口疫情防控用醫療器械生產秩序,保障出口產品質量安全。(王中君)
(責任編輯:宋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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