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隱瞞食品安全事故的行為是否違法?
【法律條文】
第一百零三條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應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事故單位和接收病人進行治療的單位應當及時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隱匿、偽造、毀滅有關證據。
第一百二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事故單位在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進行處置、報告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隱匿、偽造、毀滅有關證據的,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并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吊銷許可證。
【案例解讀】
2015 年6 月,一家生產熟食的公司,在生產出熟食之后,并沒有立刻進行包裝,由于沒有采取適當的措施,第二天食物已經變質。該公司為了避免此次事件帶來的損失,仍然把這些變質的熟食進行包裝之后投入了市場。很多消費者在吃了這批熟食之后出現嘔吐、腹瀉等現象。因為該企業供應的只是當地的幾家超市,平時與這幾家超市都很熟,在出現食品安全事故之后,該公司馬上將食品召回,并通知這幾家超市,請他們安撫消費者,且告訴這幾家超市的負責人無論如何也不能讓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知道。該公司的行為違法嗎?
【我要提問】
企業隱瞞食品安全事故的行為是否違法?
【專家說法】
我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應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事故單位和接收病人進行治療的單位應當及時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隱匿、偽造、毀滅有關證據。由此可知,在發生食品安全事故之后,相關單位不僅應該采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而且還應該按照法律規定,依法上報食品安全事故,任何人不得隱瞞。本案例中,該公司雖然在事故發生之后,立刻采取了措施,召回有問題的熟食,防止了損失的擴大,但是,其隱瞞食品安全事故的行為是法律所禁止的。同時,依據該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的規定,事故單位在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進行處置、報告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隱匿、偽造、毀滅有關證據的,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并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吊銷許可證。
【一句話點評】
任何單位和個人如果隱瞞食品安全事故,都將會受到相應的法律制裁。
(責任編輯:齊桂榕)
右鍵點擊另存二維碼!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170033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京)字082號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3089號 京ICP備17013160號-1
《中國醫藥報》社有限公司 中國食品藥品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