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造、散布虛假食品安全信息的行為違法嗎?
【法律條文】
第一百二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散布虛假食品安全信息。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可能誤導消費者和社會輿論的食品安全信息,應當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專業機構、相關食品生產經營者等進行核實、分析,并及時公布結果。
第一百四十一條 違反本法規定,編造、散布虛假食品安全信息,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媒體編造、散布虛假食品安全信息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處罰,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依法承擔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
【案例解讀】
A公司是某市一家生產牛肉干的公司,由于其生產的牛肉干味道鮮美,得到了很多消費者的喜愛。B公司同樣是該市一家生產牛肉干的公司,但是其公司的銷量一直不如A公司。A公司供應著很多家超市,而B公司的生意卻是一直在走下坡路。后來,B公司的總經理賈某為了阻止A公司的發展,便在網上散布A公司使用摻入瘦肉精的肉生產火腿的消息。在賈某散布虛假信息之后,給消費者造成了恐慌,使A公司的銷量大幅下滑,損失慘重。賈某的這種行為是否違法?
【我要提問】
編造、散布虛假食品安全信息的行為違法嗎?
【專家說法】
當前,不少自媒體為博取眼球,提高點擊率,謀取非法利益,借助食品安全話題,利用移花接木、生編硬造等多種手段,散布虛假食品安全信息,誤導市民。依據我國現行《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條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散布虛假食品安全信息??h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可能誤導消費者和社會輿論的食品安全信息,應當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專業機構、相關食品生產經營者等進行核實、分析,并及時公布結果。由此可知,編造、散布虛假食品安全信息的行為是違法的,是被法律所禁止的。本案例中,賈某編造、散布虛假食品安全信息的行為是違法的。同時,根據該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違反本法規定,編造、散布虛假食品安全信息,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因此,如果賈某的行為違反了治安管理,則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一句話點評】
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編造、散布虛假食品安全信息的行為是違法的,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編造、散布虛假食品安全信息。
(責任編輯:齊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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