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裝食品外包裝上需要注明哪些事項?
【法律條文】
第六十八條 食品經營者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以及生產經營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
【案例解讀】
某食品生產公司的經營效益一直不好,該公司經理一直為提高經濟效益不斷努力。2016 年10 月,經過實地考察,該經理發現各大超市供應的散裝食品非常受歡迎。消費者通常認為此類食品既新鮮又便宜,所以這些食品銷量非常好。因此在該經理的建議下,該公司也開始生產此類散裝食品,主要包括香蕉片、鍋巴、開心果及膨化玉米花4 種。為了便于印刷,該公司在這些散裝食品外包裝上僅僅標注了食品的名稱。于是其生產的食品就這樣開始流入市場。同年12 月,當地市食品
藥品監督管理局在檢查過程中發現了該公司的違法行為,并扣留了其所有不合法的產品。
【我要提問】
散裝食品外包裝上需要注明哪些事項?
【專家說法】
散裝食品指的是那些無預包裝的食品及食品原料。散裝食品由于無繁復花哨的食品外包裝,所以其價格比預包裝的食品要更加便宜,且買多買少都可以進行選擇,故很受消費者的歡迎。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食品經營者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以及生產經營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
【一句話點評】
散裝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在其外包裝上標注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生產批號等內容。
(責任編輯:齊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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