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臺|湖北省藥監局通報2批次藥品不合格 安徽百歲堂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再現不合格中藥產品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記者李易真 實習記者張一) 近日,湖北省藥監局發布了《湖北省藥品質量公告(2025年第2期)》(以下簡稱《公告》)。《公告》顯示,標示為安徽百歲堂中藥飲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徽百歲堂)等企業生產的小通草等2批次藥品不符合標準規定。
《公告》顯示,經武漢藥品醫療器械檢驗所檢驗,標示為安徽百歲堂生產的小通草(批號:200801)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5年版)一部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性狀;鑒別(顯微特征)。
一名省級藥品檢查員告訴記者,性狀記載了藥品的外觀、氣味及物理常數等內容;鑒別(顯微特征)是通過顯微鏡觀察藥材的切片、粉末、解離組織等特征,依據形態學差異進行鑒別,這兩種方法都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藥品的質量特性。
“性狀和鑒別(顯微特征)不符合規定通常是由于該批次藥材中摻雜有其他相似的植物或中藥材所致。”該名檢查員告訴記者,這兩項不合格,說明其成分可能與標準藥材存在差異,會導致藥效成分不足,無法達到預期的治療效果。
針對此次產品不合格,記者根據企查查提供的號碼,于5月27日下午多次致電安徽百歲堂,電話均未被接通。
記者登錄中國健康傳媒集團輿情監測系統查詢發現,近年來安徽百歲堂曾多次因藥品質量不合格被藥監部門通報。
2025年4月29日,上海市藥監局發布的《2025年第1期藥品質量抽檢通告》顯示,經上海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標示為安徽百歲堂生產的1批次通草(生產批號:240401)不符合標準規定,不合格項目為總灰分、硫酸鹽;1批次制何首烏(生產批號:240301)不符合標準規定,不合格項目為含量測定。
2024年3月28日,陜西省藥監局發布的《陜西省藥品質量公告(2024第1期,總第33期)》顯示,經延安市藥品檢驗所檢驗,標示為安徽百歲堂生產的1批次僵蠶(炒僵蠶)(生產批號:210601)不符合標準規定,不合格項目為【檢查】。
2023年12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藥監局發布的《4批次中藥飲片不符合規定的通告》顯示,經巴彥淖爾市產品質量計量檢測中心檢驗,標示為安徽百歲堂生產的1批次酸棗仁(生產批號:220801)不符合標準規定,不合格項目為水分。
此外,根據2023年9月1日安徽省藥監局發布的《安徽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暫停生產通知書》,安徽百歲堂還曾因質量保證系統不能有效運行、直接口服飲片質量安全存在風險隱患,被安徽省藥監局通知暫停直接口服飲片生產。鑒于安徽百歲堂安全隱患已依法處理,2023年11月1日,安徽省藥監局決定解除安徽百歲堂直接口服飲片的暫停生產措施。
企查查顯示,安徽百歲堂成立于2014年7月,法定代表人為孟杉,主要經營范圍包括藥品生產、藥品批發、中草藥收購等。
根據《公告》,另有標示為芍花堂國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五加皮(生產批號:200602)的檢查(總灰分);浸出物不符合相關規定。
《公告》顯示,湖北省藥監局已責成相關部門對檢驗不符合規定的藥品采取查封、扣押、暫停銷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被抽樣單位進行查處,處理結果和相關情況及時報告省局。
(責任編輯: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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