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起,降低住院預交金并公示額度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記者王曉冬) 3月28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財政部、國家醫保局、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等6部門聯合印發《關于規范公立醫療機構預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2025年3月31日起,全國公立醫療機構取消門診預交金;自2025年6月30日起,公立醫療機構要降低住院預交金,并對常見病種預交金收取額度進行公示。
上世紀80年代,國家相繼建立了住院預交金制度和門診預交金制度。當前,我國基本醫療保障制度逐步健全,群眾醫療保障覆蓋和保障水平大幅度提升,信息技術不斷發展,醫院精細化管理能力持續增強,預交金的相關作用逐步減弱。為讓人民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得到更多實惠,相關部門研究印發《通知》,提升人民群眾看病就醫感受。
《通知》聚焦五個方面內容:
——取消門診預交金。2025年3月31日起,全面停止收取門診預交金,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存量資金的清退工作。因客觀原因無法及時清退的需做好臺賬管理。加強對存量資金清退過程中的全流程監管,做好風險管控。為避免“一刀切”給群眾帶來不便,對急診特殊情形以及老年人群體等確有預交資金需求的,在患者自愿前提下,醫療機構可收取門診預交金,收取標準需報屬地衛生健康(中醫藥、疾控)行政部門備案。
——降低住院預交金額度。參考同病種前3年度實際發生的次均住院費用和個人自付費用,合理確定住院預交金額度,醫保患者住院預交金額度降至同病種同保障類別個人自付平均水平,自2025年6月30日起執行。
——提高住院費用結算效率。加強醫療機構內部信息化改造,實現科室間信息互通。原則上,醫療機構要在患者出院后3個工作日內完成住院費用結算,逐步實現24小時內結算。探索推行“一站式結算”“床旁結算”“線上結算”等便民措施。
——落實政策與探索創新。嚴格執行現有政策明確的脫貧人口“先診療后付費”舉措。同時鼓勵醫療機構依托個人征信體系。
——充分發揮醫保基金保障作用。明確要求各地加快實施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實醫保預付金管理辦法、推進醫藥集中帶量采購和醫保移動支付、提升醫保基金結算效率等配套政策。
《通知》明確,公立醫療機構要加強內部信息化改造,實現科室間信息互通,方便患者查詢預交金交納明細、住院費用明細等。推行“一站式結算”“床旁結算”“線上結算”等便民措施,提供多種交費渠道和結算方式,增強支付和結算的便利化、快捷化。
《通知》鼓勵有條件的公立醫療機構,結合個人征信體系等信用工具,逐步探索面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商業健康保險的就診患者實行“先診療后付費”便民方式和信用就醫結算方式,切實減輕患者就醫時的預交資金壓力。
(責任編輯: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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