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檢疫合格的牛肉可以銷售嗎?
【法律條文】
第三十四條 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八)未按規定進行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
【案例解讀】
2016年8月,某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當地菜市場進行檢查的過程中,發現了攤位上的趙某正在叫賣牛肉,執法人員當即進行檢查,發現趙某不能提供牛肉產品的有關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涉嫌經營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的牛肉,于是當即扣押了相關物品。經調查后得知,趙某于2016年3月12日在某村民家購買了一頭活牛,圈養了一段時間后覺得養牛不劃算,便想宰殺后到市場銷售。于是當天趙某將活牛宰殺后,運到菜市物的攤位上銷售,但未依法將牛肉送至當地的動物防疫站進行檢疫。最終該局對趙某做出沒收已查封扣押的牛肉和屠宰工具,沒收非法所得80元,并處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我要提問】
未經檢疫合格的牛肉可以銷售嗎?
【專家說法】
未經檢疫的肉類產品來源不明,無法保證食用安全,其可能帶有致病微生物或者有毒有害物質,一經食用,會嚴重損害人體健康。根據我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禁止生產經營未按規定進行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本案例中,趙某未取得當地的動物防疫站檢疫合格的證明即在市場上進行銷售,是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執法人員沒收已查封扣押的問題牛肉和屠宰工具,沒收非法所得80 元,并處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符合《食品安全法》對處罰內容的具體規定。生活中,消費者在選購肉類產品時,不可一味地貪圖便宜,應盡量選擇大型商場、超市,理性消費。經營者在銷售肉制品時,首先應當自覺接受檢疫部門的檢驗,保證肉制品的質量安全。
【一句話點評】
禁止生產經營未按規定進行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
(責任編輯:齊桂榕)
右鍵點擊另存二維碼!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170033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京)字082號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3089號 京ICP備17013160號-1
《中國醫藥報》社有限公司 中國食品藥品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