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盛放的容器應有怎樣的衛生標準?
【法律條文】
第三十三條 食品生產經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符合下列要求:(五)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應當洗凈、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應當洗凈,保持清潔。第一百二十六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五)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經洗凈、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飲服務設施、設備未按規定定期維護、清洗、校驗。
【案例解讀】
一天晚上,周先生等幾家人在某大型酒店聚餐。周先生的孩子喝了一杯飲料,吃了點飯菜后便在一旁玩耍,玩著玩著,突然喊肚子疼,當即腹瀉不止。“孩子一年到頭幾乎連感冒都沒有,怎么會突然腹痛腹瀉?”周先生感到很疑惑,于是查看了菜品和飲料,這一檢查,把家人都氣壞了,大家萬萬沒想到,孩子剛剛喝的飲料盛放容器不衛生。于是孩子當即被送到醫院治療。事后周先生向當地政府舉報,認為該酒店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
【我要提問】
食品盛放的容器應有怎樣的衛生標準?
【專家說法】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五項規定,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應當洗凈、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應當洗凈,保持清潔。由此可見,在本案例中,酒店相關人員在盛放飲料之前,應將容器洗干凈,并要進行消毒,以保持容器的清潔和衛生。且該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五項規定,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經洗凈、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飲服務設施、設備未按規定定期維護、清洗、校驗,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可見,法律對違反該規定的行為做出了嚴格的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如果違反該項規定,則要承擔嚴重的行政責任。
【一句話點評】
食品的生產經營者需要嚴格依照法律的規定對盛放食品的容器進行處理,使其保持清潔衛生。
(責任編輯:齊桂榕)
右鍵點擊另存二維碼!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170033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京)字082號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3089號 京ICP備17013160號-1
《中國醫藥報》社有限公司 中國食品藥品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