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相關費用需要生產經營者承擔嗎?
【法律條文】
第十七條 國家建立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制度,運用科學方法,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信息、科學數據以及有關信息,對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中生物性、化學性和物理性危害因素進行風險評估。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成立由醫學、農業、食品、營養、生物、環境等方面的專家組成的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公布。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不得向生產經營者收取費用,采集樣品應當按照市場價格支付費用。
【案例解讀】
王某在市郊區經營著一家小型的罐頭加工廠。由于該加工廠所在郊區房租比較便宜,交通比較便利,因此此處有各種類型的食品加工廠。該市的衛生行政部門人員經常來此進行檢查,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人員也經常來此采集樣本。一次,衛生行政部門的人來到王某的罐頭加工廠進行檢查,并告知由于最近該衛生部門需要進行全市范圍內的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希望王某等生產者可以幫其承擔相關費用。王某該怎么做?
【我要提問】
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相關費用需要生產經營者承擔嗎?
【專家說法】
國家建立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制度,運用科學方法,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信息、科學數據以及有關信息,對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中生物性、化學性和物理性危害因素進行風險評估。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不得向生產經營者收取費用,采集樣品應當按照市場價格支付費用。所以王某不需要支付該衛生行政部門人員要求的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的相關費用。
【一句話點評】
生產經營者無須承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的相關費用。
(責任編輯:齊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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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在什么情況下需要進行?
食品安全人人有責,當我們在現實生活中發現食品生產經營者出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隱患時,可以向當地相關行政部門舉報,由其進行相應的食品安全風險評估。 2020-05-18 16:32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17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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