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賣醫保藥品、偽造證明材料……5起個人騙取醫保基金典型案例被曝光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記者郭婷)12月1日,國家醫保局發布第四期個人騙取醫保基金典型案例。本期5起個人騙保典型案例涵蓋倒賣醫保藥品和偽造證明材料兩大類違法行為。
其中,2起案例涉及倒賣醫保藥品騙保。河北省秦皇島市關某等5人利用收集的70余張社會保障卡,以代購藥名義先后在秦皇島市21家醫療機構開具司美格魯肽并騙取醫保基金報銷12萬余元,再通過郵寄方式向湖北省武漢市、河南省開封市、天津市等地銷售獲利。目前,該案件正在海港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中。
安徽省蕪湖市參保人肖某在合肥市異地就醫期間,為獲取非法利益,隱瞞自己實際藥品需求量,騙取多名醫生開具治療“肝豆狀核變性”的青霉胺、奧拉西坦片、肝豆片等藥品,將多開的藥品通過快遞郵寄方式出售,共騙取醫保基金約5.20萬元。肖某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并處罰金2萬元,同時被責令全額退賠騙取的醫保基金。
3起案例涉及偽造證明材料騙保。以河南省鄭州市參保人張某偽造證明材料騙保案為例,張某于2023年6月在其受雇公司工作時意外墜落受傷,并已接受該公司相關賠償,不符合醫保報銷條件。2023年8月,張某出院時為非法獲利,伙同妻子潘某謊稱因下樓梯時不小心摔傷并簽訂《外傷無第三方責任承諾書》,偽造無第三方責任相關證明材料,共騙取醫保報銷費用約3.95萬元。損失的醫保基金已被追回。張某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并處罰金1萬元;潘某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并處罰金1萬元。
此外,典型案例還包括山東省煙臺市王某等3人偽造證明材料騙保案、遼寧省本溪市參保人劉某偽造證明材料騙保案。
國家醫保局表示,從違法形式來看,本期5起個人騙保典型案例既有參保人利用特殊病種待遇、低保人員醫保待遇超量開藥倒賣牟利,也有通過隱瞞第三方責任、偽造受傷原因等虛假證明材料騙取醫保報銷。從違法后果來看,所有涉案人員均受到刑事處罰,全額退賠騙取的醫保基金,教訓深刻慘痛。大數據時代,所有違法行為都將留痕,任何觸碰醫保基金紅線的行為,都會付出沉重的法律代價。
(責任編輯: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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