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新原料判定研究技術指導原則公開征求意見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 1月19日,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發布《化妝品新原料判定研究技術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反饋意見時間截止至2023年2月10日。
自《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施行以來,我國已有40余個新原料完成備案,加快了新原料用于化妝品生產的進程。但同時,在新原料注冊或備案過程中,仍需進一步明晰化妝品新原料的判定、類別歸屬、具體情形選擇等內容,以滿足新法規下化妝品行業發展和監管需求。
為規范和指導化妝品新原料的安全評價工作,《征求意見稿》提出了新原料判定原則、新原料的分類原則以及新原料的命名原則。基于目前我國化妝品法規管理體系,《征求意見稿》從正反兩個方面分別細化了是否屬于化妝品新原料的不同情形,并從新原料組成、來源屬性、制備工藝、實際功能四個維度對新原料進行分類,形成了我國化妝品新原料定義的四個維度界定體系。
《征求意見稿》指出,化妝品新原料注冊人、備案人應以科學研究為基礎,從原料的組成、來源屬性、制備工藝、實際功能四個維度對新原料進行科學合理分類,并按要求開展新原料研究及安全評估。
在化妝品新原料的判定原則上,《征求意見稿》明確,符合“在我國境內首次用于化妝品的天然或者人工原料,且其預期的使用方法、施用部位、使用目的符合化妝品定義的范疇”等3種情形之一的,屬于化妝品新原料;符合“已收錄于《已使用化妝品原料目錄》的原料”等4種情形之一的,不屬于化妝品新原料。
基于風險管理的原則,《征求意見稿》提出了不同組成、不同來源屬性、不同制備工藝以及不同實際功能的新原料的安全風險控制要求。在新原料組成分類方面,《征求意見稿》經研究將含有明確化學結構的單一組分化學物質,且單一組分含量≥80%的界定為“單一組分新原料”,無明確化學結構的新原料界定為“非單一組分新原料”。
《征求意見稿》同時明確了化妝品新原料的命名原則。新原料的名稱應根據其結構組成、來源屬性和制備工藝等準確命名,并與制備工藝終產物形式相符。新原料的標準中文名稱應按照《國際化妝品原料標準中文名稱目錄》的原則進行命名,例如直接來源于植物的新原料應按照“中文名+拉丁學名+使用部位+使用形式”的格式命名。(閆若瑜)
(責任編輯:張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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