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藥監局啟動藥品經營和使用專項檢查行動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 近日,吉林省藥監局印發加強藥品經營和使用專項檢查工作方案,并成立工作專班,進一步加強藥品經營和使用環節質量安全監管,嚴防嚴管嚴控藥品安全風險,切實保障公眾用藥安全。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突出以疫情防控用藥品(含新冠病毒疫苗)、集中采購中選品種、醫療美容用的藥品、醫保高值藥品、網絡銷售藥品等為重點檢查品種;以經營使用高風險品種藥品的企業或單位、近年來嚴重違反藥品GSP的或被檢查發現缺陷問題較多的藥品經營企業以及近年來被公安部門刑事立案的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為重點整治對象;以城鄉接合部、農村地區、醫院周邊藥店等為重點整治區域,特別要求強化對疫情防控藥品的監督檢查。在開展線下現場檢查的同時,嚴查藥品網絡銷售企業和第三方平臺未履行法定審核管理義務、互聯網藥品交易第三方平臺及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提供者藥品網絡銷售涉嫌違法違規線索、藥品零售企業(含藥品零售連鎖門店)等涉嫌通過網絡違法違規的銷售行為。
專項行動要求,藥品經營使用單位首先對照檢查內容逐一自查,并報送自查與整改報告;然后各地藥品監管部門進行深入集中檢查,省藥監局將適合對各地檢查情況進行暗訪和抽查。在此基礎上,全省分成五個片區,由相關市場監管局組建檢查組,對五個片區的藥品零售企業及使用單位開展協同檢查,督促企業依法依規規范經營,落實藥品安全主體責任,提升藥品質量安全管理水平。同時,通過與衛健、醫保、公安、稅務等部門之間的協作配合、聯動執法,形成打擊防范藥品經營和使用環節違法犯罪的監管合力,嚴懲違法犯罪行為。
吉林省藥監局強調,此次專項檢查工作與全省藥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和藥品經營企業“三凈”行動結合起來,統籌推進,防止層層加碼,增加基層負擔。各地監管部門要切實落實屬地監管責任,根據檢查方案、檢查對象風險等級,科學調配監管人員,統一檢查標準,確保檢查效果和質量,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不能開展現場檢查的,可視情況組織非現場檢查的方式實施檢查;堅持檢查和稽查相結合方式,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線索要一查到底,對涉及跨地區違法線索的,相關部門要及時溝通,必要時開展聯合檢查或延伸檢查。要通過此次專項檢查發現和查辦一批典型案件,依法嚴懲違法違規企業及其相關責任人。通過重大案件查辦,起到查處一批、警示一片、震懾一方的效果,切實凈化和維護藥品流通秩序,保障藥品質量安全。(葉陽歡)
(責任編輯:張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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