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臺 | 浙江通報安安美容等7家企業8批次化妝品不合格 涉護膚類、香水類產品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記者 蔣紅瑜) 近日,浙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2020年第1期浙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化妝品監督抽檢結果公告》(以下簡稱《公告》)顯示,2019年該局組織開展了全省化妝品監督抽檢,涉及發用類、護膚類、指甲類、香水類、美容修飾類、除臭類等6大類化妝品。經檢驗,發現標示實際生產企業(受托方)名稱為佛山市安安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安美容)等7家企業生產的8批次產品不合格。
安安美容產品曾5次被通報
《公告》顯示,標示實際生產企業(受托方)名稱為安安美容生產的安安金純細致毛孔面膜不合格,批號/生產日期為JC30F、JD01F,不合格項目為氫醌,檢驗結果均為“檢出,小于定量限(定量限:23mg/kg)”,限值為不得檢出。
據企查查顯示,安安美容成立于1985年,原為佛山市安安化妝品廠,隸屬于安安國際集團有限公司。2008年,“安安金純”榮獲“消費者最喜愛的化妝品十佳品牌”稱號。
記者查詢中國健康傳媒集團食品藥品輿情監測系統發現,安安美容于2016、2017、2018年生產的“安安金純”系列產品曾被國家藥品監管部門和省級藥品監管部門點名通報5次。2016年8月9日,在國家藥品監管部門發布的《總局關于84批次防曬類化妝品實際檢出防曬劑成分與產品批件及標識成分不符情況的通告》中,標示安安美容生產的安安金純防曬露等2批次產品(批號:FD13、FB04)未檢出批件及標簽標識防曬劑:二苯酮-3、4-甲基芐亞基樟腦、丁基甲氧基二苯酰基甲烷、水楊酸乙基己酯。
2016年10月11日,在國家藥品監管部門發布的《總局關于156批次防曬類化妝品實際檢出防曬劑成分與產品批件成分不符等情況的通告》中,標示生產企業為安安美容的安安金純防曬露等3批次產品(批號:FC04、20180427YD28、EE29)未檢出批件及標簽標示防曬劑:二苯酮-3、4-甲基芐亞基樟腦、丁基甲氧基二苯酰基甲烷、水楊酸乙基己酯。
2016年9月7日,在國家藥品監管部門發布的《總局關于79批次防曬類化妝品實際檢出防曬劑成分與產品批件及標識成分不符情況的通告》中,標示生產企業為佛山市安安化妝品廠的安安金純防曬露(批號:20160318),未檢出批件及標簽標識防曬劑:二苯酮-3、丁基甲氧基二苯甲酰基甲烷、水楊酸乙基己酯、4-甲基芐亞基樟腦。
2017年8月14日,在國家藥品監管部門發布的《總局關于28批次防曬類化妝品不合格的通告》中,標示生產企業為安安美容的安安金純防曬露(批號/生產日期/限期使用日期為FA29/20180128),未檢出批件及標簽標識防曬劑:二苯酮-3、4-甲基芐亞基樟腦、丁基甲氧基二苯甲酰基甲烷和水楊酸乙基己酯。
2018年1月10日,在國家藥品監管部門發布的《轉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2批次化妝品不合格及8批次化妝品成分與產品標簽標示不符的通告》中,標示安安美容生產的安安金純橄欖油去屑焗油洗發露(批號:04L02,包裝規格:350g/瓶)未檢出產品標簽標示的吡羅克酮乙醇胺鹽(檢驗報告書編號:JS2016HP0839)。
針對被“點名”通報一事,記者致電安安國際詢問產品后續處理問題。一位男性工作人員表示,安安國際已經將相關問題提交給浙江省藥監局,現在已經整改完畢,且只有這一批次的產品有問題,企業已經將該批次產品全部召回銷毀。
還有6家企業產品被“點名”
《公告》中,被“點名”的其他6家企業及品種分別是——
標稱生產企業/進口代理商為臺州煜爍化妝品有限公司的萱草集R精制草本祛痘膏(批號/生產日期為20190801)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氯倍他索丙酸酯、曲安奈德、曲安奈德醋酸酯、氯霉素、甲硝唑、酮康唑,限值為不得檢出。
標稱生產企業/進口代理商為香港尚晨化妝品有限公司的水凝多效精華隱形面膜(批號/生產日期為DQ081401),不合格項目為菌落總數,檢驗結果為5.1*105CFU/g,限值為≤1000CFU/g。
標示實際生產企業(受托方)為溫州龍潔日化用品有限公司的飄洋滋養美肌沐浴露,批號/生產日期為PYE06916,不合格項目為甲基氯異噻唑啉酮和甲基異噻唑啉酮與氯化鎂及硝酸鎂的混合物(甲基氯異噻唑啉酮:甲基異噻唑啉酮為3:1),檢驗結果為0.0044mg/kg,限值為≤0.0015mg/kg。
標示實際生產企業(受托方)為杭州慧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慧吉蘆薈滋潤洗手液,批號/生產日期為BKC,不合格項目為甲基氯異噻唑啉酮和甲基異噻唑啉酮與氯化鎂及硝酸鎂的混合物(甲基氯異噻唑啉酮:甲基異噻唑啉酮為3:1),檢驗結果為0.0050mg/kg,限值為≤0.0015mg/kg。
標稱生產企業/進口代理商為杭州賓博貿易有限公司的愛曼德橄欖油精華護膚沐浴液,批號/生產日期為“6316G”,不合格項目為甲基氯異噻唑啉酮和甲基異噻唑啉酮與氯化鎂及硝酸鎂的混合物(甲基氯異噻唑啉酮:甲基異噻唑啉酮為3:1),檢驗結果為0.011mg/kg,限值為≤0.0015mg/kg
標稱生產企業/進口代理商為寧波歐益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歐益霏美肌精華,批號/生產日期為20190625B01,不合格項目為地塞米松,檢驗結果為59.6ug/g,限值為不得檢出。
浙江藥監局在《公告》中表示,對抽檢發現的不合格化妝品,浙江省藥監局已要求各相關地市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處置。
(責任編輯:李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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