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化妝品流通領域監管難題
如何更好地運用新型監管機制破解化妝品流通領域監管難題,需要各級監管部門深入思考。
面對新形勢、新問題、新任務,浙江省臨海市提出并建立了以“雙隨機、一公開”為手段,以“531”風險防控工作法為基礎,以分類監管為補充的新型監管機制,為強化化妝品市場監管提供了行動指南。
流通領域隱患多
對化妝品流通領域的監管,各級監管部門面臨著不少難題。
一是行政處罰手段相對缺乏。根據規定,化妝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建立索證索票制度,認真查驗供應商及相關產品的質量安全有效證明文件,留存相關票證文件或復印件備查,加強臺賬管理,如實記錄購銷信息。然而,在實際工作中,制度執行流于形式,不少企業留存的資質材料無印章、字跡模糊不清,批件或者備案憑證與產品不相符,有些甚至以“嫌麻煩”為由不愿索證索票。由于缺少有效的行政處罰等震懾手段,導致無法從根本上解決企業的索證索票不規范難題。
二是從業人員質量安全意識不強。調查發現,化妝品經營使用單位的從業人員文化水平相對偏低,部分從業人員根本不懂“特”與“非特”、“備案”與“審批”、“進口”與“國產”的區別;沒有索證索票意識,即使是在監管人員的再三培訓和要求下,也只是機械性地向上家索證索票,很難主動完成對產品合法性和供貨單位資質的審查;對于監管部門所要求的規范記錄臺賬等,也是敷衍了事,很多記錄無法查詢和溯源。
三是行政監管力量嚴重不足。由于監管對象量大面廣,使得有限的監管資源無法完成日益繁重的監管任務。有很多示范店,尤其是一些大型商場、超市、連鎖總部,在監管人員的培訓和指導下走上規范化經營的道路,但由于監管力量有限,無法做到經常性的監督檢查,示范驗收一過,極易出現反彈現象。
創新理念解難題
2017年底,臨海市市場監管局提出以五查(日常監管“五查”)、三有(有人員、有制度、有臺賬)、一錄(將日常檢查結果錄入移動執法終端,實現檢查后續處理與“智慧監管”的無縫對接)為主要工作內容的“531”風險防控工作法,按照規范日常監督檢查、規范經營使用行為、規范檢查后續處理的要求,落實執法人員的監管責任和經營業主的主體責任,從而達到有效防控化妝品流通領域安全風險的目的。
2018年7月,臨海市市場監管局制定的《化妝品流通監管工作規范》率先在全國出臺。該局通過全面細化產品合法性、標簽標識、進貨渠道、廣告宣傳、產品質量投訴處理與召回等關鍵環節的監管要求,最大限度地延伸化妝品流通領域監管的廣度與深度,有效推進化妝品流通監管法制化、科學化、全程化。
針對化妝品經營主體基數龐大、經營類別繁雜的特點,臨海市市場監管局在原浙江省食藥監局和臺州市市場監管局的指導和力促下,創新引入“標準化+分類監管”理念,以源頭管控為導向,首創“金字塔式”分類監管方法,打造化妝品流通領域全過程監管體系。
一是差異化防控,打造“金字塔”監管模型。臨海市市場監管局根據臨海市化妝品經營單位的特點,以源頭風險管控為導向,提煉“金字塔式”的分類監管方法。首先將全市1493家化妝品經營單位分為A、B、C、D四大類,確定了A類(批發單位、品牌代理商、連鎖總部)37家、B類(大中型美容美發單位)71家、C類(藥店、母嬰用品店、大中型商超、連鎖門店、專賣店等)587家、D類(酒店、小美容美發店、美甲店、小超市、便利店等)798家,然后根據不同主體經營類型提出對應的檢查標準與要求。其中,A類(金字塔頂端)處于流通領域的源頭,監管要求最嚴,除采購時需索證索票,做好購進驗收記錄外,在對外銷售化妝品時,還要主動向下家提供營業執照、規范的銷售憑證等資料。目前,《化妝品流通監管工作規范》已在全市14家A類單位、26家B類單位、235家C類單位、321家D類單位推開,建立票據式購進驗收臺賬385套(農村小店占78%)、電子臺賬99套、紙質臺賬112套。
二是精準化施策,首創“票據式”驗收臺賬。為突破D類經營單位臺賬記錄難的困境,臨海市市場監管局精準化施策,首創“票據式購進驗收臺賬”。若購進憑證上標有銷售單位名稱、住所、購貨單位名稱等完整信息,經營單位驗收合格后可直接在購進憑證上簽字,無須另做購進驗收臺賬。若信息不完整,也可將信息核對結果登記在憑證上,作為“票據式”購進驗收臺賬,在確保來源可溯的前提下,省去經營者將憑證、產品信息重新抄錄到驗收臺賬上這一環節,大大減輕了經營者的工作量,有效提高了商家實際操作的可行性。
三是智慧化升級,搭建“全程化”監管體系。為全面升級化監管模式,完善監管流程,臨海市市場監管局努力搭建化妝品流通領域的“全程化”監管體系。目前,該局投入120萬元打造的化妝品智慧監管中心已對接臺州市信用監管平臺,全員裝備移動執法終端301臺,在線檢查化妝品經營主體1704家次,實現了化妝品行業的動態信用管理和行業智慧監管全覆蓋。
社會共治促發展
辦案是最有力的監管,處罰是最有力的教育,曝光是最有力的震懾。目前,化妝品領域違法犯罪問題仍處于高發、多發階段,一罰了之、違法成本低,是違法行為屢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對此,筆者建議:
一是延伸監管觸角,借力智慧監管大平臺,進一步完善“人腦+電腦”的數據匯聚應用機制、“人力+科技”的立體防控機制、“腳板+網絡”的風險排查機制、“面對面+鍵對鍵”的指導服務機制,積極構建“生產+流通”的化妝品追溯體系和線上線下全面推廣的“分類監管”模式,形成權責一致、監管有力、高效運轉的長效工作機制。
二是加大對重點單位、重點區域尤其是農村市場、美容院、微商、電商的關注力度,加大對重點品種,如祛痘、抗衰老、美白祛斑、育發、染發等產品的抽檢力度,嚴厲打擊非法添加、非法經營等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對于涉刑案件,要加強行刑銜接,構建案發及時介入、案中協調有度、全程跟蹤督辦、實時溝通聯動的長效工作機制,實現化妝品刑事案件速移速偵、快訴快處,并及時曝光,形成強大震懾力,促進化妝品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
三是積極構建化妝品監管社會共治格局。如今年以來,臨海市市場監管局聯合臨海市各民主黨派、社會團體、共青團、婦聯等,推進化妝品全域共治共建。此外,還積極組織開展化妝品安全科普宣傳周、化妝品“五進”宣傳、官微科普小知識推送等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借此提高化妝品行業自律意識,提升廣大消費者的安全意識,從源頭化解化妝品安全風險。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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