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北京市通州區生育保險并入職工醫保
4月1日起,通州區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參加職工醫保的用人單位(包括按單位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在職職工同步參加生育保險,生育保險基金并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統一征繳。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生育保險待遇不變。
兩險合并后,通州區用人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費率按照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之和確定,即按原生育保險1%和醫療保險10%之和的11%征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不單獨征收生育保險費,其中單位繳費比例為9%,個人繳費比例仍為2%。符合階段性減征職工醫療保險費的單位,在減征期內繼續享受階段性減征政策,即2020年6月前,企業單位繳納部分的職工醫療保險費實行減半征收,總的征繳比例為7%(含個人繳費比例2%)。
今年3月31日前實施的生育保險費補繳仍按生育保險險種單列處理,4月1日起在職工基本醫保中合并處理。靈活就業人員、失業保險代繳職工基本醫保費人員,已進入協保(保養)等一次性繳費單位人員參加職工醫保的,仍按原職工醫療保險費率繳費,不征收生育保險費,并按原規定享受相關生育保險待遇。(沈維維 李靜)
(責任編輯:劉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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