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還藥(要)妝(裝)多久?”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記者蔣紅瑜) 近日,針對演員翟天臨的學術打假問題引起廣大網友的關注。與此同時,有媒體報道稱,一位自稱曾是阿里女高管,推薦自己創業項目——面膜的微商則被阿里方面進行了“打假”。
然而,記者在追蹤此報道時發現,藥妝下架潮剛過去不久,各大電商平臺卻無視化妝品法律法規的規定與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一再發出的信號,再次悄然將“藥妝”上架。
賣面膜的前“阿里高管”被打臉
2月15日,《北京青年報》報道,一篇《那個從阿里離職的漂亮女高管,從來不過情人節》的微商推銷文章火了,作者稱自己曾是阿里高管,還曬出了不少與名人的合影,最后介紹了自己的創業項目——面膜。
但該文作者——“前阿里女高管”王晗卻被“打臉”。據報道,一位阿里資深員工稱,“如果她的職位是高管,那公司里起碼有上萬高管了。”更有阿里健康的員工表示,該推銷文章的作者此前曾在阿里健康任職,但在三四年前的末位淘汰中,已被公司裁掉。
在上述的報道中,王晗2017年注冊公司“本草花樣年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記者打開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旗下的“天眼查”查詢,該公司確實是在2017年注冊,主要經營范圍為“技術開發、技術服務、技術推廣、技術轉讓;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代理進出口”。
本草花樣年華產品圖
2月16日,記者在該企業店鋪的電商平臺上看到,該店鋪只銷售4款面膜產品,其中最高銷量的是售價為99元的產品,月銷量為442件。
在該產品的介紹詳情頁中,聲稱產品的核心成分為寡肽-1與煙酰胺等4種成分,同時產品為“本草花樣年華實驗室出品:獨立科學實驗室,20余年科研經驗知名品牌同宗原料商,手術室級生產環境”。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化妝品監督管理常見問題解答(一)提及,寡肽-1為甘氨酸、組氨酸和賴氨酸等3種氨基酸組成的合成肽。其收錄于我國《已使用化妝品原料名稱目錄》(2015年版),一般作為皮膚調理劑使用。
據悉,在報道中有多名采訪者指出,王晗并非“阿里高管”。2月16日凌晨,針對外界質疑,王晗發表公開信,“斗膽請馬云老師評評理”。王晗稱自己先后在阿里軟件、淘寶網、阿里集團、阿里健康、螞蟻金服任職,做過業務也做過后臺事務工作,最高級別是在阿里健康任家庭醫生事業部總經理。
此舉再次得到螞蟻金服高管陳亮的回應,雙方在“回應”中打起了嘴仗。
截至發稿前,記者撥打“天眼查”上“本草花樣年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上的手機號,一直無人接聽;阿里巴巴創始人馬云對此事并未表態。
“藥妝”在各平臺再次上線
然而,在王晗與阿里高管打嘴仗之時,記者意外發現一個現象——“藥妝”再次在各大平臺上線。
2月16日,記者在淘寶上查詢“本草花樣年華官方店鋪”時發現,盡管在淘寶官網上搜索“藥妝”一詞,已經沒有任何產品顯示。但在天貓國際平臺上搜索“藥妝”一詞卻“別有洞天”——“保稅CeraVe藥妝夜間PM乳保濕補水舒緩修護維穩敏感肌膚水乳液89ml”“HealthyCare蜂毒面霜30克淡祛斑抗皺修復美白保濕澳洲進口藥妝CW”“【韓國原裝進口】SNP藥妝水庫燕窩面膜貼30ml*10片”······
之后,記者在天貓平臺上搜索“藥妝”一詞,頁面顯示有不少產品,且較多產品為天貓國際產品。
記者在天貓國際上搜索“藥妝”的結果
據悉,天貓亦稱淘寶商城、天貓商城。2012年1月11日,淘寶商城在北京舉行戰略發布會,宣布更換中文品牌“淘寶商城”為“天貓”。天貓國際是阿里巴巴集團在2014年2月19日宣布正式上線的,主要是為國內消費者直供海外原裝進口商品。
2月16日,記者在京東、網易考拉、唯品會等電商平臺上搜索“藥妝”一詞,均有不少產品顯示。以京東為例,不僅有產品顯示,而且也有部分產品在產品簡介中引用了“藥妝”一詞。而在此前的藥妝下架潮,在京東平臺上搜索“藥妝”一詞,沒有任何產品顯示。
記者在京東平臺上搜索“藥妝”的結果
有需求才有市場,針對消費者對所謂“藥妝”產品的青睞,北京安定醫院首席專家、北京兒童少年心理衛生中心主任鄭毅從心理學角度進行了分析。他認為:“愛美之心人皆有之。但還是要強調科學護膚。一些化妝品商家在產品的醫療作用或者藥效方面宣傳過度,使得老百姓覺得這個產品很神,容易選擇這個產品。藥物畢竟是藥物,不宜濫用。臨床上常有導致皮膚過敏,甚至重金屬過度吸收致肝腎功能異常的案例報道,應引起重視!用于治療皮膚病的產品不是‘妝’,而是‘藥’。建議消費者提升自信,科學對待美。”
此前,在接受中國醫藥報記者采訪時,對于網絡電商平臺銷售化妝品的監管,江蘇省南通市市場監管局副調研員繆寶迎表示,一般是接到消費者有關不良反應的投訴舉報或者發現存在虛假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為后去抽檢,處罰力度較小,難以起到震懾作用。因此建議加快《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的修訂出臺。此外,網絡銷售化妝品的監管也要有相關配套措施。
針對上述電商平臺再次上架“藥妝”一事,北京來碩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李文謙認為,電商平臺具有約束和監管入駐商家的職責。根據我國電子商務法,當電商平臺發現平臺內的商品存在違法情形時,應當依法采取必要的處置措施,比如暫時下架涉案商品,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同時,電商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對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對平臺內經營者的資質資格未盡到審核義務,或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因此,如果消費者因使用藥妝產生不良反應,或者使用后并沒有產生其所宣稱的所謂“療效”從而延誤治療,消費者有權向銷售者主張賠償的同時,也有權向電商平臺主張相應的責任。
此外,李文謙指出,對于電商平臺的公然違法,監管部門有權根據我國電子商務法第八十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責令電商平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監管部門有權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或者停業整頓的行政處罰。對于涉案商家,監管部門有權根據《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對商家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以及罰款等行政處罰。
藥妝下架潮回顧
1月10日,國家藥監局發布《化妝品監督管理常見問題解答(一)》,就化妝品監管中的常見問題做了明確表述。其中特別強調,對于以化妝品名義注冊或備案的產品,宣稱“藥妝”“醫學護膚品”等“藥妝品”概念的,屬于違法行為。
1月14日起,中國食品藥品網、《中國醫藥報》迅速就國家藥監局對“藥妝”“EGF”化妝品監督管理作出解讀,先后發表《還在使用EGF化妝品嗎?全部都是違法產品!》《致:那些年一直被"藥妝品"和"EGF"化妝品忽悠的你……》《用"藥妝"概念宣傳,是誰在"頂風作案"?》等多篇文章,并對各大電商平臺存在的宣傳“藥妝”“EGF”的違法行為,以及部分銷售添加“EGF”的違法產品進行曝光。其中還涉及一些知名化妝品品牌,包括歐萊雅旗下適樂膚、薇姿、理膚泉、薇諾娜、森田、城野醫生……
此間,人民網的《化妝品宣稱“藥妝”違法!這種物質不得用作化妝品原料》、北京青年報的《國家藥監局:化妝品宣傳"藥妝"概念屬違法》、江蘇新聞《宣稱"藥妝"違法!非法添加藥品,長期使用危害多》、廣西新聞網《宣稱"藥妝"屬違法,嚴管也要宣傳到位》······直指宣傳“藥妝”“EGF”概念違法。
在社會各界輿論影響下,從1月16日起,電商平臺紛紛緊急下架“藥妝”“EGF”產品。
1月18日,《中國醫藥報》報道,在京東和蘇寧易購兩大電商平臺上搜索“藥妝”關鍵詞,已不顯示任何商品。蘇寧易購頁面上還提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無法顯示相關的商品。之前被曝光的歐萊雅旗下品牌理膚泉的會員官方網站名稱也由原來的“理膚泉醫學護膚俱樂部”改為“理膚泉泉粉俱樂部”。
1月16日,淘寶美妝官方發布《淘寶網關于化妝品宣傳“藥妝”“醫學護膚品”“EGF”等的管控通知》。通知指出:為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為了幫助商家避免因此類違規受到監管部門的調查及處罰,從2019年1月25日起,若化妝品類商品標題或圖片、詳情等位置仍出現“藥妝”“醫學護膚品”“人寡肽-1”“EGF”“表皮生長因子”等宣傳文案,淘寶網將執行管控措施,包括下架、刪除、扣分等處罰。
1月中旬,這場凈化化妝品市場的戰斗取得階段性勝利。然而,2月16日,記者在天貓、京東、唯品會等電商平臺再次看到“藥妝”的身影。
事實上,“藥妝”概念一再被違規商家使用,成為“皇帝的新衣”,本身就是趨利的結果,然而這種趨利卻直接傷害消費者的健康安全,揭穿偽裝,守護安全,監督監管之路雖然漫長,但永不松懈。(實習生文方對此文亦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