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監局:《已使用化妝品原料目錄》分為兩個清單動態管理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記者蔣紅瑜) 6月24日,國家藥監局發布《關于〈已使用化妝品原料目錄〉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顯示,《已使用化妝品原料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分為Ⅰ和Ⅱ兩個清單管理。“N-乙酰神經氨酸”“β-丙氨酰羥脯氨酰二氨基丁酸芐胺”兩個化妝品新原料安全監測期已滿3年,經評估符合相關法規要求,納入《目錄》Ⅱ。
《公告》明確,國家藥監局對2021年發布的《目錄》作局部修改完善,作為《目錄》I管理。化妝品新原料安全監測期屆滿納入《目錄》的,作為《目錄》Ⅱ管理。與2021年發布的《目錄》相比,《目錄》I不再保留“產品最高歷史使用量”這一項目,并對序號為01371、01372、01840、05448、06181、06958、06959的原料中文名稱或者INCI名稱/英文名稱予以規范,同時根據《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相應調整有關原料的備注內容。
據悉,根據《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目錄》I將序號為04696原料的備注內容“《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禁用組分”刪除,將序號為08970原料的備注內容“按照《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要求使用”調整為“《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禁用原料”,對序號為00042、00043等17個原料的備注內容“《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禁用成分”調整為“《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禁用原料”,對序號為00019、00020等34個原料的備注內容“《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禁用組分”調整為“《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禁用原料”。
此外,《公告》指出,自即日起,國家藥監局建立《目錄》動態調整機制,對《目錄》實行動態更新,根據科學研究進展、行業發展和監管工作實際等,對《目錄》進行補充、完善、勘誤等。
北京日用化學研究所教授級高級工程師徐良介紹,今年5月1日完整版安全評估報告制度全面實施后,《目錄》原有的最高歷史使用量信息在新的安全評估要求中已經不再具有實際應用價值,所以有必要將“產品最高歷史使用量”信息刪除。
針對國家藥監局建立《目錄》動態調整機制,中國醫學科學院藥用植物研究所研究員石鉞表示,這有利于國家藥監局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規范《目錄》中的原料中文名稱或者INCI名稱/英文名稱和相關信息。同時,此前不作為新原料管理的原料,如屬于《目錄》的類別原料,在厘清該原料的基本信息之后,就可以依照相關規定納入《目錄》。原料數量不斷增加,不僅豐富了化妝品企業的原料選擇,也將滿足行業創新和高質量發展的需求。
(責任編輯: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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