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臺|貴州健瑞安再現不合格產品 貴州省藥監局發布抽檢不合格公告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記者滿雪 實習記者辛悅然) 近日, 貴州省藥監局發布《貴州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質量公告(2023年第1期 總第48期)》(以下簡稱《公告》)。
根據《公告》,經貴州省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標示貴州健瑞安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健瑞安藥業)、貴州健圣堂藥業有限公司受托生產的蓮膽消炎膠囊,【含量測定】不符合規定。
據悉,含量測定項系指用規定的試驗方法測定原料及制劑中有效成分的含量,一般可采用化學、儀器或生物測定方法。含量不符合規定會直接影響藥品的質量和功效。
5月8日下午,記者致電健瑞安藥業,就抽檢不合格及相關情況進行采訪。電話接通后記者表明身份,對方立刻掛斷電話。5月9日上午,記者再次致電健瑞安藥業,對方稱不了解情況,且拒絕提供其他人員的聯系方式。
中國健康傳媒集團藥品風險預警平臺顯示,健瑞安藥業是一家小微民營企業,曾多次受到行政處罰。
根據黔藥監行罰〔2022〕4號、4-1號,因健瑞安藥業未遵守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2022年7月8日,貴州省藥監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三十三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條,對其作出罰款、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停產停業的行政處罰。
無獨有偶。2021年12月,貴州省藥監局根據投訴舉報線索,對健瑞安藥業進行有因檢查。經查,該公司存在未對部分物料供應商進行質量評估,未對購進的物料按規定貯存在企業倉庫,未根據穩定性考察結果對部分中間品貯存期進行變更,市場銷售退貨的藥品未按規定貯存于企業倉庫,以及開展質量評估時未按文件要求進行檢驗等違法行為。因該企業違反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多項指標,且相關負責人未認真履職,貴州省藥監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條,對該公司作出罰款50萬元并停產停業整頓,對該公司法定代表人楊某東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共計4.18萬元的行政處罰。該案件是貴州省藥監局查處的首例處罰到人的案件,被貴州省藥監局列為該省2022年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典型案例。
此外,根據《公告》,貴州和裕豐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的仙鶴草、貴州泛德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氨咖愈敏溶液、廣西河豐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乳酸依沙吖啶注射液、貴州祥和堂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的白芍、江西齊仁堂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的肉蓯蓉片不符合規定。
據悉,貴州省藥監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抽驗不符合規定藥品的相關單位進行立案查處,并加強對相關單位的監管,督促其改正違法行為,加強風險防控。
(責任編輯:張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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