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藥品安全法治宣傳教育基地管理辦法》出臺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記者王曉冬) 近日,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印發《北京市藥品安全法治宣傳教育基地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工作責任制,推進北京市藥品安全法治宣傳教育基地建設,充分發揮其在藥品監管領域的典型示范引領作用。
記者從北京市藥監局了解到,《管理辦法》共分6章23條,分別從申報、培育、驗收與命名、運行與管理等方面,對基地建設工作流程做出了全面規定。
《管理辦法》提出,北京市藥品安全法治宣傳教育基地要堅持面向監管人員,把普法融入監管部門的法治實踐,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要堅持面向行政相對人,把普法融入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強化尊法守法意識;要堅持面向社會公眾,把普法融入日常生活。
《管理辦法》還結合首善要求、藥品監管實際提出了“1+6”的門檻條件,堅持正確政治立場、有場地、有展陳、有制度、有經費、有人員、有活動,用以進一步推動首都藥品安全法治宣傳教育基地制度化、規范化運行。
《管理辦法》規定,申報單位應為市局各處室、各事業單位、各分局,各區市場監管部門(含內設機構、直屬單位、派出機構)。同時,以“面向基層、面向一線”為導向,鼓勵各級負責藥品監管部門科級以下單位積極申報。申報工作原則上每年開展一次。對驗收不合格的申報單位,延續到下一年度繼續培育;對兩次驗收不合格的單位,兩年內不再受理其申報。
去年,經北京市藥監局大力推薦,北京市藥品檢驗研究院第一批獲頒國家藥監局藥品法治宣傳教育基地。基地為筑牢“法治藥監”基礎,提升監管人員的法治思維和能力水平,強化企業、社會公眾的法治意識和法治素養發揮重要作用。北京市藥監局也通過市藥品檢驗研究院基地的選拔、推薦、培育工作積累了一定的指導經驗,為繼續推動做好北京市藥品安全法治宣傳教育基地建設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通過不斷拓展北京市藥品安全法治宣傳教育基地建設的覆蓋面,對于增強藥品安全法治文化的滲透力,逐步建成集法律知識普及、觀念引導、能力培養“三位一體”的藥品安全法治文化教育陣地,充分發揮藥品安全法治文化在法治建設中的教育、熏陶、引導作用,進一步提高系統內執法人員乃至全市市民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識和觀念,建設“法治藥監”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
(責任編輯:張可欣)
右鍵點擊另存二維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