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藥店三周來監測到1500多名發熱癥狀人員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記者王曉冬) 11月17日,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王福義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第262場新聞發布會上介紹,10月24日以來,全市藥店監測到有發熱癥狀人員共1500余人,登記上報退熱、止咳等“四類”藥品銷售信息131萬余條。全市藥監和市場監管部門持續加強監管,共檢查督導藥店23459家次,責令停業整改338家。
王福義說,檢查中發現的主要問題有:一是未對進店人員進行測溫、掃碼;二是對購藥人員未開展流行病學詢問;三是未按照一企一清單要求建立本店“四類藥品”銷售清單;四是銷售“四類藥品”信息登記不完整;五是未張貼11種癥狀及附近發熱門診地址提示。
王福義表示,從嚴落實藥店疫情防控責任“早發現、早報告”是疫情防控的重要手段,要求全市藥店,進一步發揮監測“哨點”作用,嚴格貫徹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一是做好經營場所通風、消殺、進店測溫掃碼,開展流行病學詢問,加強企業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二是持續做好疫情防控藥品銷售實名登記報告制度,建立本店“四類藥品”銷售清單。三是將“四類藥品”購藥信息及時報送至各區指定的疫情防控部門進行回訪。四是互聯網藥品銷售企業,要按照“線上線下一致”原則,實名登記購藥信息,實時推送到負責配送的線下藥店,由線下藥店履行購藥信息報告義務,對核實發現登記信息與實際不符的,線下藥店一律不得配送。
下一步,全市藥監和市場監管部門,將對藥店落實疫情防控責任情況繼續加強檢查督導。對銷售“四類藥品”信息不登記或不報告的,發現一家關停一家,情節嚴重的,一律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藥店也要做好藥品銷售服務工作。
(責任編輯:張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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