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藥店做哨點 每天上報疫情防控藥品銷售信息3.2萬條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記者王曉冬) 8月9日,北京市召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236場新聞發布會。會上,北京市藥監局副局長王福義介紹了北京市各藥店對咳嗽、發熱、抗感染等4類疫情防控藥品執行實名登記制度。8月以來,北京市零售藥店平均登記、上報相關銷售信息3.2萬條/天,對發現體溫超過37.3攝氏度的人員由各區疫情防控部門進行閉環管理。
王福義說,在近期發現京外關聯本市新冠肺炎感染者以來,北京市藥監局加強藥店疫情防控監管工作,主要開展了三個方面的工作。
與時間賽跑,確保藥店充分發揮“前沿哨點”作用。北京市發現京外關聯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北京市藥監局當晚下發通知再次強調,要求各區各零售藥店嚴格落實有關測溫掃碼、經營場所通風、戴口罩、加強工作人員健康管理等要求。要求藥店人員協助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對購藥人員開展流行病學史詢問,對于有過疫情高風險地區旅居史、有發熱體征、接觸過密接人員等情形的立即登記報告。對購買治療咳嗽、發熱、咽干咽痛及抗感染等四類疫情防控藥品執行實名登記制度,明確上報途徑。
按照“線上線下一致”原則,監測網絡藥品交易。組織各區市場監管局監測疫情防控藥品網絡銷售行為,建立網售藥品零售企業臺賬,重點監測對購買疫情防控類藥品人員實名信息登記情況,包括銷售平臺是否具備信息登記采集能力,以及姓名、聯系電話、住址、身份證號、購買藥品名稱和數量等信息登記是否完整。對違反疫情防控要求的行為,嚴格督促整改。
以問題為導向,開展疫情防控專項檢查。北京市藥監局組織全市各區市場監管部門按照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加強每日巡查檢查,與衛健、公安等部門密切協作,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按照接訴即辦的工作機制,及時處理相關投訴舉報,確保疫情防控用藥和醫療器械安全。8月以來,平均巡查藥店500余家/天,其中40%為農村藥店。在檢查的同時,每日監測零售藥店口罩等防疫物資進銷存情況,要求藥店做好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資管理,確保及時保障到位。
會上,王福義提示北京市民在藥店購買藥品時,要自覺配合藥店工作人員的詢問、信息登記等疫情防控相關工作,并感謝市民的理解與支持。
(責任編輯:宋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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