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省級藥監微信公眾號榜單|8月22日—8月28日周榜揭曉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 8月29日,中國醫藥報社發布全國省級藥監微信公眾號周榜,該榜單由中國健康傳媒集團食品藥品輿情監測系統提供數據支持。
全國省級藥監微信公眾號排行周榜(8月22日—8月28日)如下:
“浙江藥聞”排名第一,“廣東藥監”排名第二,“湖北藥監”排名第三。
第四名到第十名的公眾號分別是:“山東藥品監管”“吉林藥監”“甘肅藥品監管”“河南藥品監管”“四川藥品監管”“新疆藥品監管”“上海藥監”。
中國健康傳媒集團食品藥品輿情監測系統顯示,排名第一的“浙江藥聞”,8月25日推送文章《藥品安全智慧監管“黑匣子”應用在全省數字化改革工作推進會上作演示匯報》獲得較大反響。今年以來,浙江省藥監局借鑒民航“黑匣子”理論,建設藥品安全智慧監管“黑匣子”應用,開發四大場景,將其打造成數字化駐廠監督員,對藥品企業進行全覆蓋、全天候、全自動的非現場智能化監管,探索一條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與政府監管責任的數字化路徑。文章一經發布便獲得較高關注,成為當周全國省級藥監微信公眾號閱讀量最高的文章。
當周“浙江藥聞”推送的文章《省藥監局召開2021年二季度局務會議暨廉情分析會》發布后也獲得較大關注。8月24日,浙江省藥監局召開2021年二季度局務會議暨廉情分析會,傳達學習了省政府第九次全體會議和全省數字化改革工作推進會精神,通報二季度重點工作進展情況,對下一步重點任務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行明確部署。
排名第二的“廣東藥監”,8月23日推送圖文信息《重要通知!廣東省居民購藥指引2.0版來了!》,發布后獲得廣泛關注與好評。廣東省藥監局為進一步發揮零售藥店“哨點”監測敏感性優勢,方便居民在零售藥店購藥的安全、可及,并規范疫情防控期間居民在零售藥店購藥行為,特別在此前發布的《廣東省疫情封閉封控區域零售藥店“哨點”監測預警工作指引》和《廣東省疫情防控期間居民在零售藥店購買藥品行為規范指引》基礎上,優化制定了《廣東省居民在零售藥店購藥行為指引(第二版)》。另外,“廣東藥監”當周推送了關于《廣東省藥品零售許可驗收實施細則》發布與解讀的兩篇文章,也獲得較大關注。
“湖北藥監”8月26日推送文章《省藥監局出臺“十條禁令”》,發布后獲得較高關注與好評。日前,湖北省藥監局為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更大力度優化營商環境的部署要求和省紀委監委有關文件精神,制定了《優化營商環境“十條禁令”》,進一步嚴明紀律,堅決防止和糾治損害營商環境的突出問題,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堅強保障。
綜合各省級藥監微信公眾號推送內容來看,近日,國務院印發《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將放射性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審批權限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下放至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省級國防科技工業管理部門。為切實做好放射性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審批和監管工作,國家藥監局綜合司與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綜合司發布關于做好放射性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審批和監管工作的通知。該條信息備受藥監系統關注,被“安徽藥品監管”“山西藥品監管”“江西藥品監管”等公眾號轉載。同時,多家省級藥監微信公眾號當周都轉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發布的信息。
此榜單的監測時段為8月22日—28日,相關數據截至8月28日24點。公眾號排名根據總閱讀數、最大閱讀數、文章數、原創文章數等多維度綜合得出。由于省級藥監微信公眾號的相關數據滾動更新,相關排名會根據時間產生變化。(鞠一楠)
(責任編輯:宋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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