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醫保定點零售藥店開展購買發熱咳嗽藥品人員信息登記工作
為落實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部署,充分運用醫保定點零售藥店網絡覆蓋優勢,全面排查發燒咳嗽患者,有效控制感染源,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廣東省醫保局專門印發通知,組織開展在醫保定點零售藥店購買發熱咳嗽藥品人員信息登記工作。
自2月9日起,疫情防控期間在全省醫保定點零售藥店購買發熱、咳嗽藥品人員需按規定進行信息登記。各地醫保部門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擔當,認真報送數據信息。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各地醫保部門指定專門部門和專人負責收集有關數據,每天定時報送省醫保局和當地防控部門,同時做好人員信息的保護工作。各地醫保部門加強對醫保定點零售藥店的督促和指導,并將此項工作列入醫保定點協議管理內容,對不按規定填報信息的定點零售藥店,責令整改,視情況暫停醫保服務協議,直至取消醫保定點零售藥店資格。
(責任編輯:劉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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