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公布防控疫情期間首批查辦的價格違法典型案件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記者胡芳) 1月26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布了各地查辦的首批五起在防控疫情期間哄抬價格、價格欺詐、不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典型案例,并要求廣大經營者引以為戒,嚴格依法經營。
案例一:
1月23日,北京市豐臺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北京市濟民康泰大藥房豐臺區第五十五分店大幅抬高N95型口罩銷售價格的行為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借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機,將進價為200元/盒的3M牌8511CN型口罩(十只裝),大幅提價到850元/盒對外銷售,而同時期該款口罩網絡售價為143元/盒。當事人行為涉嫌哄抬價格,北京市豐臺區市場監管局已對此立案調查,將于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二:
1月22日,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市場監管局對佛山市都市百姓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第十三分店涉嫌哄抬價格的行為開展調查。經查,當事人從1月21日下午開始大幅抬高“潔之源”“保為康”“醫麥德”等品牌口罩,提價幅度達40%—560%。當事人行為涉嫌哄抬價格,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市場監管局正按照執法程序對該案事實進行全面調查處理,將于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三:
1月25日,武漢市黃陂區市場監管局收到群眾舉報,對轄區內武漢市永生公大藥房連鎖中心藥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銷售的“江藍”牌一次性醫用口罩未依法標明價格。當事人構成不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武漢市黃陂區市場監管局立即責令當事人整改,并依據《價格法》第四十二條及《行政處罰法》相關規定,以簡易程序當場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四:
1月22日,四川省達州市通川區市場監管局在檢查中發現,通川區仁濟大藥房通過微信群與其他醫藥公司交流防疫用品漲價信息,在銷售中向消費者宣傳“口罩和藥品都在漲價,我們也要漲價”“現在到處都是疫情”等內容。1月20日—21日,當事人在銷售醫用一次性口罩、防霾口罩過程中連續兩次大幅漲價,幅度分別達400%和67%,且漲價后均未明碼標價。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涉嫌哄抬價格和不按規定明碼標價。此外,執法人員現場發現當事人還存在其他違法行為。通川區市場監管局已對此立案調查。
案例五:
1月21日,重慶市巴南區市場監管局在檢查中發現,重慶萬家燕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向所屬藥店發出關于口罩漲價及可拆零銷售的通知,調高三十多個口罩品種價格。其下屬巴南區魚洞店抬高價格,將原價16.8元/袋(十只裝)的口罩價格抬高至27元/袋,將原價18.8元/袋(十只裝)的口罩價格抬高至30元/袋。該公司及其下屬藥店涉嫌哄抬價格,重慶市巴南區市場監管局已對此案立案調查,將于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責任編輯:郭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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