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全面推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意見》,近日,《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外發布,深入推進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健全藥品供應保障體系,保障群眾基本用藥,減輕患者用藥負擔,緩解群眾看病貴難題。
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是藥品供應保障體系的基礎,是醫療衛生領域基本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結合省內深化綜合醫改需要,力求在解決重難點問題上取得新突破,遼寧省政府在國家政策的基礎上,對部分內容進行了創新,特別是在強化基本藥物主導地位、促進上下用藥銜接方面,加大了推進力度。
《意見》明確提出,遼寧省域內各類各級醫療機構全面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不僅限于公立醫療機構,還包括納入基本藥物制度管理的非公立醫療機構;不僅限于基層醫療機構和村衛生室,還包括二、三級醫療機構;不僅限于綜合醫療機構,還包括專科和婦幼保健機構;不僅限于西醫醫療機構,還包括中醫院。
《意見》要求,各類醫療機構配備使用國家基本藥物在數量上和采購金額上均要達標,以突出國家基本藥物的主導地位。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原則上公立的和納入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管理的非公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村衛生室國家基本藥物配備使用數量比例應達到80%以上、采購金額比例應達到60%以上;二級綜合醫院及中醫院應分別達到65%以上和35%以上;三級綜合醫院及中醫院應分別達到53%以上和20%以上;專科醫院及婦幼保健院國家基本藥物配備使用數量比例應達到53%以上,采購金額比例比照同級別綜合醫院可下調5%。
除此之外,為保障基層首診、雙向轉診、分級診療用藥需求,促進國家基本藥物使用銜接,《意見》提出,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要以國家基本藥物配備使用管理為重點,在全面配備優先使用國家基本藥物的基礎上,規范上下級醫療機構用藥的品種、劑型、規格,不同層級醫療衛生機構之間尤其是醫聯體、醫共體內部上下級醫療衛生機構之間基礎用藥目錄要互相銜接統一,實現上下聯動,統一集中采購。
為推動該項工作落實落地,遼寧省衛生健康委將開展上下級醫療機構用藥銜接試點工作作為全省2019年“大病不出縣”兩年行動計劃縣域綜合醫療衛生改革重點任務之一,全力推動。遼寧省衛生健康委藥政處還制定了《遼寧省上下級醫療機構用藥銜接試點工作方案》,明確了試點時間表和路線圖,以緊密、整合型縣域醫共體為切入點,建立醫共體內縣鄉村三級統一目錄、統一采購、統一配送、統一結算的藥品使用和供應保障制度。至2019年底,“大病不出縣”行動計劃縣域綜合改革試點地區的一個醫共體內上下級醫療機構至少5種慢性病、常見病或多發病實現基礎治療用藥目錄銜接。
此外,《意見》提出,將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情況納入各級政府績效考核體系,確保取得實效。相關部門要細化政策措施,健全長效機制,加強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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