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局通報藥品批發企業自查情況 370家被列為重點檢查對象
本報訊 記者李雪墨報道 6月23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通報了藥品批發企業違法經營行為自查情況。截至目前,全國共有12480家藥品批發企業開展了自查,提交了自查與整改報告。到期未提交報告的企業共370家,申請注銷《藥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共75家。
自4月29日,國家總局發布《關于整治藥品流通領域違法經營行為的公告》以來,各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要求立即開展了整治行動。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未提交整改報告的370家批發企業列為重點檢查對象,要求在6月30日前完成檢查。對拒不提交報告,且繼續從事經營活動的撤銷《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有違法行為的從嚴從重處理。對已停止藥品經營活動的注銷《藥品經營許可證》,并將有關情況向社會公開。申請注銷《藥品經營許可證》的75家企業,由所在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辦理注銷手續,并向社會公開。
總局強調,從自查情況看,有的企業對整治要求置若罔聞,避重就輕,存在僥幸心理,試圖蒙混過關。總局要求所有藥品批發企業要繼續深入自查。凡主動報告問題并切實整改的,仍可從輕或減輕處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嚴格按照要求組織開展檢查,總局也將同時開展飛行檢查,檢查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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