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總局嚴厲查處26家藥品批發企業違法經營行為
本報訊 記者胡芳 方劍春報道 10月8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下發通告,嚴厲查處廣西平安堂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等26家藥品批發企業違法經營行為。
根據國家總局《關于整治藥品流通領域違法經營行為的公告》(2016年第94號,以下簡稱94號公告), 9月5日至9月13日,總局組織對藥品批發企業進行飛行檢查,發現有26家企業存在嚴重違法經營行為。
經現場檢查,廣西平安堂藥業有限責任公司、山西瑞杰康藥業有限公司、哈爾濱眾鑫醫藥有限公司、黑龍江金通泰醫藥有限公司、天津市岐黃醫藥批發有限公司、天津旭日康華醫藥有限公司、天津市躍康醫藥批發有限公司、南陽市行健醫藥有限公司、南陽市天堯醫藥有限公司、江西省瑞民醫藥有限責任公司、江門市恒保健藥業有限公司、四川隆森醫藥有限責任公司、昆明濟長健醫藥有限公司、湖北敬宇堂藥業有限公司、西安藻露堂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定西市天信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等16家藥品批發企業存在94號公告第一條所列的前五項違法行為,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以下簡稱藥品GSP)等有關規定。國家總局要求相關省食藥監局立即撤銷上述企業的《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并對其違法經營行為立案查處。待相關情況查實后,嚴格按照94號公告要求,依法嚴肅查處,直至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
河北科威藥業有限公司、內蒙古至善生物醫藥有限公司、吉林亞泰華氏醫藥有限公司、安徽海王銀河醫藥有限公司、湖南泓祥藥業有限公司、湖南麓谷藥業有限公司、四川華鼎醫藥有限公司、海南弘力醫藥有限公司、重慶萬力醫藥有限公司、貴陽市醫藥電商服務有限公司等10家醫藥批發企業存在違反藥品GSP經營行為,國家總局要求相關省食藥監局撤銷上述企業《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并監督企業切實整改到位。
根據94號公告,藥品流通領域專項整治共分為三個階段:企業自查、省局檢查和國家總局抽查。國家總局相關人士表示,此次飛行檢查顯示,藥品流通領域的違法經營行為具有一定普遍性、代表性。部分藥品批發企業存在僥幸心理,未按照94號公告要求認真開展自查,未徹底進行整改,部分企業負責人法律意識淡薄、個人誠信缺失,有些質量管理體系文件流于紙面、形同虛設。
以廣西平安堂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為例,該企業注冊地址院內有二十余間帶獨立電表的小房間,房間內票據顯示購銷單位均為廣西平安堂藥業有限責任公司。在檢查過程中,各小房間內人員紛紛鎖門、攜帶相關票據和資料奪門而出,藥品也被迅速轉移。檢查組鎖定其中一個小房間,查到經營人員為劉某(此人不在廣西平安堂藥業有限公司人員花名冊內),現場查扣的購銷票據顯示,劉某利用該公司的名義購銷藥品,廣西平安堂藥業有限責任公司涉嫌為個人掛靠經營提供條件。
此外,藥品批發企業在經營過程中貨、賬、票、款不一致的情況也比較普遍;部分企業庫房溫濕度監控系統數據作假,溫度超標后系統不報警等問題也多有發生。
飛行檢查結果還顯示,本次藥品流通領域專項整治中,各省食藥監局開展的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太少,工作進度不平衡,處罰力度不一致。對此,上述總局人士強調,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正確認識當前藥品流通領域專項整治面臨的嚴峻形勢,把專項整治和日常監管工作有機銜接,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對違法經營形成有效震懾。要按照《藥品流通企業現場檢查要點》的要求,深入開展監督檢查,重點打擊94號《公告》所列的違法經營行為,嚴厲查處一批屢禁不止、頂風作案的違法典型案件。
“國家總局將對藥品流通領域開展持續飛行檢查,實現藥品流通領域飛行檢查的常態化。”上述總局人士說。據悉,10月份、11月份飛行檢查的計劃也在安排中。
同日,總局辦公廳還下發《關于組織開展國家藥品GSP檢查員遴選工作的通知》。通知強調了遴選檢查員的專業化要求和既往GSP的培訓經歷、檢查經歷,每個省按照批發企業數量推薦優秀檢查員入選國家檢查員隊伍。總局相關人士指出,總局將逐步建立國家藥品GSP檢查員庫,為今后藥品流通領域持續、常態化開展飛行檢查奠定基礎。
記者還了解到,國家總局將于近期出臺《藥品GSP現場檢查指導原則》;新修訂《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內審管理”、“藥品零售連鎖管理”和“藥品零售藥學服務規范”等附錄也有望于近日上網公開征求社會意見。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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