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階段性降低藥品、醫療器械產品注冊收費標準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記者郭婷) 4月1日,上海市藥監局發布《關于階段性降低上海市藥品、醫療器械產品注冊收費標準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公告》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告》指出,國產藥品再注冊費(五年一次),調整后收費標準為10395元,是調整前收費標準的一半;藥品注冊收費按一個原料藥或一個制劑為一個品種計收,如再增加一種規格,則按相應類別增收20%注冊費;以受理通知書上落款日期為準,受理通知書上落款日期標注為2024年4月1日(含4月1日)以后,按調整后標準收費。
對于境內第二類醫療器械產品,《公告》指出,境內第二類醫療器械產品首次注冊費,調整后收費標準為23005.5元;境內第二類醫療器械產品變更注冊費,調整后收費標準為9628.5元;境內第二類醫療器械產品延續注冊費,調整后收費標準為9555元。境內第二類醫療器械產品首次注冊費、變更注冊費、延續注冊費均是各自調整前收費標準的35%。醫療器械產品注冊收費按《醫療器械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體外診斷試劑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確定的注冊單元計收。《醫療器械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體外診斷試劑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中屬于變更備案申請的,不收取變更注冊費。以受理通知書上落款日期為準,受理通知書上落款日期標注為2024年4月1日(含4月1日)以后,按調整后標準收費。
此外,《公告》還提出小微企業優惠政策。對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條件的小微企業注冊申請人提出的創新醫療器械產品首次注冊申請,免收其注冊費。創新醫療器械產品是指根據《上海市第二類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查程序》同意納入第二類創新醫療器械的產品。
(責任編輯: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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