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訪督查 江蘇省藥監局助力疫情防控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記者蔣紅瑜) 8月6日,記者從江蘇省藥監局獲悉,該局為督促全省零售藥店充分發揮疫情早期監測“哨點”作用,嚴格落實疫情防控相關措施,于8月3日至5日組成13個暗訪督查組,以顧客身份、采取“四不兩直”的方式,對13個設區市的100家零售藥店開展實地檢查。
圖為監管人員在藥店檢查。(江蘇省藥監局供圖)
通過暗訪督查,江蘇省藥監局發現多數零售藥店能按照當地疫情防控指揮機構要求嚴格執行暫停銷售退熱、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類藥品,或者對購買退熱止咳等四類藥品人員進行實名信息登記報告的規定;落實查看顧客健康碼、測量體溫、要求佩戴口罩、對經營場所進行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但有13家藥店存在對購買退熱止咳等四類藥品人員實名登記信息不全、登記不及時、未登記使用人信息等不規范情形;有3家藥店未嚴格執行當地疫情防控指揮機構暫停銷售退熱止咳等四類藥品的規定。此外,在暗訪督查中,有22家藥店未能嚴格落實疫情防控相關措施,分別存在未查看顧客健康碼、未對顧客進行體溫測量、未要求顧客佩戴口罩、營業人員自身口罩佩戴不規范、對體溫槍使用不熟悉等情形。
對暗訪督查發現的問題,江蘇省藥監局已第一時間通報各設區市市場監管局,責成其督促企業立即整改、切實落實疫情防控各項規定。同時,江蘇省藥監局要求全省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本著嚴而又嚴、細之又細的原則,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督促轄區內零售藥店嚴格執行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切實發揮好“哨點”作用。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疫情防控人人有責。江蘇省藥監局提醒零售藥店經營者一定要嚴格執行當地疫情防控指揮機構相關規定,要求暫停銷售退熱、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類藥品的,必須全面暫停銷售;要求進行實名信息登記報告的,必須準確及時登記購買人和使用人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住址、所購藥品名稱和數量、體溫、健康碼等信息,并按規定向所在地縣(市、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因執行疫情防控相關規定不力、造成疫情傳播等嚴重后果的,將被嚴肅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宋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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