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企業風險預警提示(2021年第四期)發布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 近日,中國健康傳媒集團輿情監測中心發布藥品企業風險預警提示(2021年第四期),公開風險指數排名前十的企業。天津天藥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津天藥藥業)、江蘇普華克勝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普華克勝)、長春人民藥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春人民藥業)、浙江亞太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亞太藥業)分列第1至4位,均為“高度關注企業”;安徽藥知源中藥飲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徽藥知源)、揚子江藥業集團有限公司、河北全泰藥業有限公司、湖南省南國藥都中藥飲片有限公司、樟樹市慶仁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吉林省紅石藥業有限公司分列第5至10位,均為“重點關注企業”。
在此次公布的“高度關注企業”中,天津天藥藥業因實施壟斷協議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而上榜。中國藥品風險預警平臺監測信息顯示,4月30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天津天藥藥業與天津太平洋化學制藥有限公司、深圳市富海通醫藥有限公司之間具有競爭關系,多次達成并實施了劃分市場、固定醋酸氟輕松原料藥價格的壟斷協議,并以壟斷價格進行銷售,因此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其中天津天藥藥業擬被罰沒約4402萬元。
江蘇普華克勝、長春人民藥業的風險指數主要來自被藥監部門處罰。中國藥品風險預警平臺監測信息顯示,4月16日,江蘇省藥監局公示的行政處罰顯示,江蘇普華克勝因在2016年11月至2019年3月使用未經批準的原料藥違法生產藥品并銷售,被沒收違法所得約533萬元,罰款約2247萬元,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時任江蘇普華克勝法定代表人的楊華等5人十年內不得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另外,江蘇普華克勝也曾多次被藥監部門予以處罰,并因勞動及合同糾紛被提起訴訟,2021年1月還因欠稅被稅務部門公示。
4月21日,吉林省藥監局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長春人民藥業因更改了3批次“三腎丸”的產品批號、生產日期和有效期,被罰沒款合計約703萬元。另外,長春人民藥業在2018年、2020年也曾因生產違規被藥監部門處罰。
與上述企業上榜理由不同,亞太藥業因財務造假被證監會處罰而上榜。中國藥品風險預警平臺監測信息顯示,4月22日,亞太藥業發布公告稱,該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中國證監會浙江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亞太藥業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報告的財務數據及相關披露信息存在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浙江監管局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時任亞太藥業董事長及總經理、財務總監、董秘、副總經理等近20人被給予警告,并處3萬至30萬元不等的罰款;時任亞太藥業董事任軍、時任亞太藥業董事長及總經理陳堯根,被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安徽藥知源為“重點關注企業”。中國藥品風險預警平臺監測信息顯示,4月20日,安徽省藥監局發布暫停生產通知書,飛檢中發現安徽藥知源存在3項嚴重缺陷,包括生產記錄數據缺乏追溯性、檢驗審核和復核流于形式、涉嫌出租出借藥品生產許可證,因此責令停產。此前,安徽藥知源曾多次因生產違規被藥監部門處罰。
據悉,藥品企業風險預警提示數據來自中國藥品風險預警平臺,該平臺由中國健康傳媒集團輿情監測中心搭建,旨在通過監測網售藥品的風險信息,對藥品生產企業潛在的風險進行預警。平臺數據來自合法途徑獲取的公開數據,對5年來的相關數據按不同權重賦值,從負面傳播、過度宣傳、投訴舉報、產品缺陷、經營風險、處罰訴訟、生產違規等多個維度進行建模。相關模型經權威專家嚴格論證,通過人工智能技術和分析師校準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大數據分析,最終形成企業風險預警提示。其中,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安全問題的企業,被市場監管部門、藥品監管部門、證監會、公安機關等部門立案調查、行政處罰、禁入證券市場、責令改正和聯合調查的企業,以及存在財務造假、涉嫌傳銷行為的企業,劃定為“高度關注企業”。
本期藥品企業風險預警提示監測時段為4月1日至4月30日。由于監測平臺數據滾動更新,藥品企業風險預警提示將動態更新。(郭婷)
(責任編輯:張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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