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藥監局開展藥品流通環節專項檢查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 近日,吉林省藥監局印發《吉林省藥品流通環節專項檢查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決定于5月到10月組織開展對重點區域、重點品種、重點環節的監督檢查,進一步排查安全風險隱患,督促藥品經營企業持續合規經營,堅守藥品質量安全底線,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
《方案》確定,重點檢查2019年以來嚴重違反藥品GSP的藥品經營企業、屢次違反藥品GSP的藥品經營企業、多次被投訴舉報的藥品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抽檢檢出不合格藥品的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委托其他企業儲存、運輸藥品的藥品批發企業(零售連鎖總部),2020年以來新開辦的藥品經營企業,接受委托儲存、運輸業務的藥品批發企業,以及其他需要重點檢查的藥品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重點檢查品種包括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等冷藏、冷凍類藥品;含麻黃堿類、曲馬多、地芬諾酯等特殊藥品復方制劑;疫情防控用藥品;國家藥品集中采購中選品種等;高值降壓降糖類、心腦血管類、抗腫瘤類等納入醫保藥品等。
《方案》明確,對藥品批發企業和零售連鎖企業總部購銷渠道合法性重點檢查企業是否存在為他人違法經營藥品提供場所、資質證明文件、票據等行為;藥品零售連鎖總部合規性重點檢查是否能確保統一采購配送、統一質量管理、統一計算機系統、統一財務管理、統一藥學服務等連鎖經營管理措施有效實施等。要以城鄉結合部,農村地區、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周邊的零售藥店為重點開展零售環節檢查,確保發揮疫情防控“哨點”作用;以診所、門診部、衛生院等藥品使用單位為重點開展使用環節檢查,重點檢查是否存在非法渠道購進藥品、未經批準擅自配制制劑或使用其他醫療機構配制制劑、外購藥材冒充中藥飲片使用等行為。
《方案》要求,要落實屬地監管責任,根據檢查方案、檢查對象風險等級,科學調配監管人員,統一檢查標準,確保檢查效果和質量。堅持檢查和稽查相結合方式,對涉及跨地區違法線索的,相關部門要及時溝通,必要時開展聯合檢查或延伸檢查。加強與醫保、公安、衛生健康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建立聯合檢查和信息通報機制,形成多部門多層級聯動局面。堅持問題導向,緊盯重點品種,突出重點區域,嚴查關鍵環節,運用追溯數據、網上交易記錄等信息倒查方式查找風險。針對發現的風險隱患,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對涉及的企業和單位要依法采取告誡、約談、限期整改等處置措施,督促企業切實履行質量安全主體責任。要通過此次專項檢查發現和查辦一批典型案件,依法嚴懲違法違規企業及其相關責任人,切實凈化和維護藥品流通秩序,保障藥品質量安全。(葉陽歡)
(責任編輯:宋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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