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藥監局召開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疫情防控風險提示會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記者龐雪) 日前,山東省藥監局組織召開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疫情防控風險提示會議,通報前期藥店疫情防控工作檢查情況,對零售藥店加強疫情防控工作進行再提示、再強調、再落實。
會議指出,藥店是人民群眾購買藥品的重要渠道之一,要強化藥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實,發揮好藥店疫情防控的“哨點”作用。要嚴格執行進店顧客管控措施。對進店顧客進行體溫檢測,查驗健康碼,要求其佩戴口罩,提醒顧客在藥店內保持安全距離,對不執行要求的人員及時進行勸阻等。要嚴格落實購藥實名登記和信息報告制度。對退燒藥、止咳藥、抗病毒藥、抗菌素等4類藥品(以下簡稱4類藥品),嚴格執行購買實名登記制度,并立即引導患者轉診至發熱門診。通過網絡銷售藥品,要按照“線上線下一致”的原則,將網絡銷售4類藥品納入實名登記和信息報告范圍,嚴格落實購藥實名登記和信息報告制度。嚴格落實“早報告”制度。將發現的有疫情重點地區旅居史、接觸史的人員或出現發熱、咳嗽、咽痛、乏力、腹瀉、嗅(味)覺減退等可疑癥狀的患者,在2小時內向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報告。要按照當地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指揮部)要求,做好4類藥品銷售監測報告。要做好經營場所消毒和工作人員“應檢盡檢”。每天按時對經營場所進行徹底消毒,工作人員必須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藥店工作人員每7天進行1次核酸檢測,出現發熱、呼吸道等可疑癥狀時,立即進行核酸檢測。加強疫情防控知識宣傳普及。要做好疫情防控知識的宣傳普及,在店內準備充足的疫情防控明白紙,加強工作人員疫情防控知識培訓,隨時對消費者進行宣傳引導。
會議強調,要落實藥店主體責任。藥店是藥品零售環節疫情防控的第一責任人,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強化工作人員培訓,認真梳理責任事項,確保每項工作都有具體負責人,每項要求都能落到實處。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總部要加強對連鎖門店的疫情防控工作管理,負責督導檢查連鎖門店的疫情防控責任落實;要對連鎖門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實、發熱患者登記報告、4類藥品(包括網絡銷售藥品)登記信息上報、銷售監測等進行檢查,全面匯總掌握各門店疫情防控工作開展情況,對落實疫情防控措施不力的,要堅決采取內部停業整頓措施;要全面落實“應檢盡檢”義務,實時查看本連鎖企業員工核酸檢測情況,發現檢測結果陽性的,要及時按要求上報。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報告當地領導小組(指揮部)和當地監管部門。
(責任編輯:張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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