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監局藥審中心主任孔繁圃 :探索納米類藥物安全性評價及質量控制監管新思路
納米科學與生命科學息息相關。近年來,國內外納米技術在疾病診斷、治療、監測等方面應用日益廣泛,納米類藥物相關產業進展迅猛,新技術、新應用、新成果不斷涌現。與傳統小分子藥物相比,納米類藥物在藥代動力學行為、被動或主動靶向性、降低毒副作用等方面具有一定優勢(比如可改善難溶性藥物的溶解度,有效提高藥物的生物利用度),在惡性腫瘤、再生醫學等多種疾病領域顯示出巨大的應用潛力,世界各主要國家均將納米類藥物治療作為生物醫藥領域重點支持和發展的方向。黨中央、國務院和許多地方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加快生物醫藥產業發展的方針和政策,社會公眾對新技術、新產品的臨床需求也非常迫切。
據不完全統計,我國已成為世界上納米類藥物治療臨床研究數量最多的國家之一。鑒于納米類藥物的分子粒徑小,具有特殊的理化性質,對藥代動力學和毒理學特征的影響,對質量控制、藥代分析技術帶來新的要求,某些常規毒理學試驗可能不適用或需要調整以評價其安全性。納米載體藥物(包括脂質體、膠束)或納米類藥物(納米粒)的種類多樣性和理化性質特殊性使其治療原理和體內代謝特點與傳統小分子或生物大分子藥物有顯著差異,不同類型產品制備工藝的復雜程度、潛在安全性風險等差異較大,加之我國對納米類藥物的監管政策不夠明晰,行業內對納米類藥物的屬性如何認定、新產品如何轉化為臨床應用等也存在較大爭論,在一定程度上減緩了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因此,針對納米類藥物的特點建立一套科學的評價體系,以進一步增強與生物學、材料學等多學科交叉,加快實現研究成果向臨床應用的轉化,對于提高企業研發和申報的規范性,加快質量穩定、臨床療效好、安全性風險可控的產品的上市有重要意義。
明確研究方向
2019年4月,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國家藥監局)啟動了中國藥品監管科學行動計劃,“納米類藥物安全性評價及質量控制策略探索研究”作為其中一個重點任務,納入首批九個支持的研究項目范圍,并在當年5月舉辦的第三期“科技大講堂”活動中強調了納米類藥物發展現狀和監管科學的瓶頸問題,從頂層高度充分顯示出國家藥監局對納米類藥物等戰略性生物醫藥產業發展的重視和建立科學的監管體系的決心。
為實現上述研究目標,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注冊管理司的總體組織協調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以下簡稱藥審中心)積極實施,集合了國家納米科學中心、北京大學醫學部、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以下簡稱中檢院)、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藥品審核查驗中心(以下簡稱核查中心)等科研和監管領域的一流專家力量,召開課題啟動會、階段性推進會,就研究內容和研究思路等進行深入討論,對納米類藥物的質量控制要點與難點、臨床轉化進展與挑戰、藥代動力學研究方法與技術難點、毒理學評價要求與安全性評價策略等問題進行系統研究,并初步建立了涵蓋聚合物納米粒子、膠束、脂質體、樹枝狀大分子、金屬納米粒子、固體脂質納米粒子等的納米類藥物的質量控制研究、臨床前研究、以及臨床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評價體系以及核查和檢驗技術規范。各參與單位基于研究優勢和工作基礎,明確了研究分工和研究目標,團結合作、齊心協力做好相關研究。
挖掘研究難點
目前,納米類藥物安全性評價及質量控制監管課題組(以下簡稱課題組)對我國納米類藥物的研究現狀、技術特點、存在問題和制度障礙進行了初步梳理,調研了國內外納米類產品的臨床前和臨床研究情況,初步掌握了我國納米類藥物的發展趨勢和主要矛盾。
納米類藥物研發相對周期短、風險小、投入少、回報率高,已經成為國際納米生物醫學研究的熱點之一。在ClinicalTrials數據庫和中國藥物臨床試驗登記與信息公示平臺上已有近300項采用納米劑型在研藥物開展了相關的臨床試驗。目前,我國納米類藥物的臨床研究在部分疾病領域取得了初步研究成果,但總體上,患者的臨床獲益及產業發展狀況與國際先進水平仍有一定差距,其主要矛盾表現在監管體系建設滯后于產業發展速度、臨床研究的規范性有待提高、產業鏈存在較多薄弱環節等幾個方面。
由于納米類藥物理化性質特殊,納米顆粒的粒徑、形狀、排列方式、表面電荷分布和表面化學就成了決定納米類藥物與其周圍介質反應效率的關鍵因素,并與生物環境(分子、細胞、器官等層級)存在一系列復雜的相互反應,納米類產品在質量控制、藥代特征和安全性評價策略與傳統藥物有明顯區別,對傳統的藥品監管體系提出了較大挑戰。盡管納米類藥物的開發正逐年增長,但目前國際藥監機構對納米類藥物尚無統一認識,尚未形成統一監管要求,同處于研發領先位置的美國FDA至今也僅公布了4個相關指導原則。在國內,藥審中心已于2014年就美國FDA與歐盟EMA對納米類藥物開發的技術要求與相關指導原則進行了調研并發表刊物供行業參考。課題組通過調研不同國家的監管政策對產業發展的影響,對我國納米類藥物的發展有幾點啟示:首先,加快納米類藥物的臨床研究已成為各國共識;其次,各國監管部門都感受到納米類藥物評價方法的難度和挑戰,認識到加快制定納米類藥物監管要求的緊迫性,以規范行業研發行為;通過對國外不同監管政策的產業影響的比較研究,為建立適合我國產業發展現狀和特點的監管模式、完善我國納米類藥物的技術評價體系,提供了前期的基礎準備。
創新研究格局
截至目前,我國已經有50多個納米技術相關醫藥產品上市,已上市和在研的納米類藥物主要包括多種脂質體(活性成分為阿糖包苷、阿霉素、長春新堿、伊立替康、兩性霉素B等)、PEG化膠束(活性成分為紫杉醇、多西他賽、多柔比星、伊立替康等)、氧化鐵納米顆粒、共軛高分子蛋白以及白蛋白結合型納米分散分子。我國在納米醫藥領域的研究正處于從量的增加到質的轉變關鍵階段,未來會有更多產品將陸續提交上市申請。由于納米類藥物的特殊性,盡管已有納米材料的標準品,但尚無納米類藥物標準品,國家納米中心已對納米產品標準化樣品制備和表征的新方法進行了探索,并實現了pg和fg級的檢測靈敏度;四川大學華西藥學院也就納米粒子大小、化學組成、表明結構、親水性、形態、聚集性、細胞攝取、蛋白結合(蛋白冠)等多方面進行了表征研究,已形成初步評價策略;中檢院和國家成都新藥安全性評價中心也就納米類藥物的遺傳、免疫、生殖、血液和腎毒性風險的評價進行了前期的案例調研準備;北京大學藥學院就納米類藥物的臨床轉化現狀進行了數據積累和分析;藥審中心也在研擬納米類藥物理化性質表征、藥代和毒性特征研究等基本要求和評價原則。課題組將繼續推進納米類藥物的范圍、表征和臨床前安全性評價及質量控制要求相關指南的落地,積極引導行業規范發展。
與此同時,為了應對行業內對納米類藥物研發技術指南的迫切需要,構建科學規范的審評標準和審評體系,課題組各參與單位密切協作,在多學科(細胞生物學、毒理學、生物醫學工程、分析化學)專家的積極配合下,啟動了納米類藥物相關技術指導原則的起草準備工作,在總結國內外已申報的納米類產品臨床前和臨床研究情況的基礎上,形成了納米類藥物理化性質表征要求,探討其非臨床的體外、體內模型,藥代動力學研究方法和內容、毒理學研究內容及安全性評價策略、質量控制要點及檢驗核查要求和規范,以更高效地改進和增強我國監管部門對產品的物理化學特性、安全性和有效性進行評估,以及提高對臨床應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預測能力。
藥審中心將充分利用課題平臺和研究成果,強化國際交流合作,加強納米類藥物的臨床轉化研究,制定國家納米類藥物評價指南,進一步提升我國納米醫藥領域創新能力,為我國生物醫藥產業發展的規范性和研究水平貢獻力量。
(責任編輯:龐雪)
右鍵點擊另存二維碼!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江效東:先行先試 優化機制 以監管科學推進藥品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
近年來,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系統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四個最嚴”要求為根本導向,秉承先行先試,優化運... 2020-07-29 14:58山東大學藥品監管科學研究院:“協同創新”開啟藥品監管科學研究新模式
實現國家藥品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新時代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重大課題,而開展監管科學研究是做好該課題的必然路徑。 2020-07-27 16:16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170033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京)字082號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3089號 京ICP備17013160號-1
《中國醫藥報》社有限公司 中國食品藥品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