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琿春召開新修訂《藥品管理法》宣貫會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記者葉陽歡 通訊員徐暢) 10月15日,吉林省琿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全市藥品經營企業召開新修訂《藥品管理法》宣貫會,轄區藥品經營企業負責人共191人參會。
會議圍繞新修訂《藥品管理法》的結構變化、鼓勵創新、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明確監管事權、假劣藥定義及法律責任等話題進行了深入探討,旨在推動藥品從業人員深入領會新修訂《藥品管理法》的立法宗旨、精神實質和重要內容,增強涉藥企業的主體責任意識,促使其守法經營。
會議指出,藥品質量安全事關人的生命和健康,新修訂《藥品管理法》大幅度提高了罰款額度,并增加了罰沒金額下限,給在違法邊緣試探的生產經營者設立一道更加嚴格的“高壓線”,促使藥品生產經營者心存敬畏、不敢違法。
會議要求,各藥品經營企業要對照新修訂《藥品管理法》的相關規定,積極開展風險隱患自查,及時制定或修訂制度文件和記錄表格,進一步增強遵法守法意識,確保新修訂《藥品管理法》的各項規定有效落實。
(責任編輯:張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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