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整治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行為
為進一步規范藥品經營秩序和執業藥師執業行為,切實保障群眾用藥安全有效,4月9日,保靖縣啟動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行為專項整治。
整治工作分企業自查和監督檢查兩個階段。4月30日前各家藥品零售企業開展自查工作。5月1日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對全縣藥品零售企業開展拉網式清查,凡檢查發現藥品零售企業存在“掛證”執業藥師的、未按規定配備執業藥師的和未按規定銷售處方藥的,將依法依規嚴查重處并在媒體上進行曝光;凡發現存在“掛證”行為的執業藥師,撤銷其《執業藥師注冊證》,并予以公示。(田麗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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