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張掖持續打擊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行為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 近期,甘肅省張掖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隊深入開展無處方銷售處方藥和執業藥師不在崗專項執法行動,持續打擊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行為,截至目前,共查處違法案件23起,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
在專項執法行動中,該隊精心組織實施,及時組織業務培訓,分析研判案件調查處置走向,精準確定執法重點和范圍。同時,加強與監管部門交流溝通,主動拓寬案源線索,深挖細查執業藥師“掛證”違法行為,及時成立專案組,抽調辦案經驗豐富的執法骨干,有力推進案件辦理進程,縮短辦案時限。
為確保專項執法行動和線索核查有效開展,該隊采取分組檢查與集中檢查相結合的方式,組織執法人員在外圍查清掛證執業藥師實際工作情況下,同步對掛證執業藥師實際工作單位和“掛證”藥店開展調查,及時掌握第一手證據資料。全面客觀收集、固定證據,規范提取證據材料,確保證據的真實性、客觀性與合法性。對當事人拒不承認違法事實的,緊盯違法行為,全力查清涉案藥師生活活動軌跡,收集違法證據和相關佐證材料,對8條核實線索依法立案查處。
在案件查辦過程中,執法人員堅持執法與服務并重,對專項檢查時發現的無處方銷售處方藥和執業藥師不在崗的違法行為,因相對人違法行為屬第一次發現或已改正,故從輕予以處罰,給予警告;對于2件仍存在未憑處方銷售處方藥,拒不改正違法行為的藥品零售企業,依法給予處罰,做到案件定性準確,處罰適當。以2019年12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為節點,對終止違法行為的5家藥品零售經營企業,給予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對持續違法、情節嚴重的4家藥品零售經營企業,給予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對涉案的8名掛證執業藥師,撤銷其執業藥師注冊證,并作為個人不良信息由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的部門記入全國執業藥師注冊管理信息系統。(丁怡媛)
(責任編輯:姜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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