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聚焦:擁抱中醫藥騰飛的新時代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記者陸悅 落楠) 在健康中國戰略中,中醫藥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中醫藥事業發展。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支持中醫藥事業傳承創新發展”被列入重點工作任務。這已是連續三年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強調支持中醫藥發展。新時代中醫藥該如何傳承、創新、發展?兩會期間,備受鼓舞的醫藥衛生領域代表委員們圍繞這一話題紛紛建言獻策。
在傳承基礎上激勵創新
“中藥、民族藥中有很多優秀的藥物有待開發。需要不斷吸收現代科技的手段,把藥效、工藝、質量體系方面的標準,應用于傳統醫藥的開發上。”全國人大代表、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研發總監朱兆云表示,現代醫藥體系中有一些很好的研究方法,如臨床試驗、循證醫學,都可以借鑒應用到中藥臨床研究中。2018年6月,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批準了我國特色彝藥痛舒膠囊的臨床試驗,目前二期臨床試驗方案正在制定過程中。這是首個在美國獲批二期臨床試驗的、完全由我國自主研發的民族藥。
“中醫藥本身要發展,就必須要在傳承基礎上去創新。”全國人大代表、康恩貝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胡季強表示,在尊重傳統的基礎上,需要結合一些新的因素來評價中醫藥、推動中醫藥傳承發展,讓中醫藥與時俱進地走向現代,走向國際。他進一步舉例說明,“比如思考從中醫的角度怎樣更好地結合一些現代的技術。例如,在互聯網時代,是否可以通過現代科技實現遠程問診?望聞問切是獲取病人信息的方式,能否實現數字化?再比如中藥,在繼承傳統的基礎上,也需要建立起藥物臨床安全性、有效性評價的現代指標。”全國人大代表、河南羚銳制藥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熊維政建議,要結合現代藥理學、藥效學、毒理學知識和先進的現代醫藥學技術,并加強交流和溝通,建立符合中醫藥理論的中醫藥藥效學評價體系。同時要加強對中成藥研發的支持力度,給予中成藥研發項目政策和資金支持;鼓勵我國大型中醫藥企業充分利用中藥悠久的歷史和藥理進行新藥研制,且結合現代制藥技術,研制出既尊重中醫理論又符合現代科學技術要求的中藥產品。
在優勢領域發揮積極作用
“黨中央、國務院對中醫藥事業傳承創新發展的高度重視與親切關懷,對于中醫藥行業是極大的振奮和鼓舞。”全國政協委員、翔宇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林凡儒表示,中醫藥事業已經迎來了一個“千載難逢的機遇期”,他建議,應積極落實《中醫藥法》關于“中醫藥保護與發展”等具體規定,制定有利于中藥企業發展的具體政策和措施,加大“放管服”力度,使近代中醫藥的最新研究成果能及時開發成新藥產品,并應用于常見病、多發病及疑難病的治療。
“國家在醫保政策方面對創新藥物給予了很大扶持,在此過程中鼓勵治療重大疾病、危重疾病、疑難雜病的藥盡快上市。在這個背景下,中藥新藥研發應該圍繞這些開展。”全國人大代表、江蘇康緣藥業董事長肖偉表示,很多中成藥品種是通過嚴格規范的臨床前和臨床研究證明其療效確切、安全可靠才獲批上市,還有一部分中成藥品種主動進行了上市后深入研究,通過上市后的臨床大樣本群驗證其有效性、安全性和藥物經濟學價值的研究,在重大疑難疾病、慢性病等領域發揮了積極作用。他建議,國家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應會同相關部門牽頭組織中西醫臨床專家、藥學藥理和藥物經濟學評價等領域的專家,建立基于中成藥特點的臨床價值評估體系。
“‘腦心同治’是在中醫學異病同治理論的指導下,在心腦密切的生理關系及共同的病理基礎(動脈粥樣硬化)上提出的,是心腦血管疾病中醫整體觀思維的創新與發展。”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步長制藥總裁趙超提交一份建設國家級腦心同治研究院平臺建議。據介紹,該平臺是在“腦心同治”理論指導下,以防治心腦血管疾病、糖尿病及并發癥等慢性病創新和產業化為導向,搭建中醫藥學科創新研究、基礎研究、臨床研究、產業化研究集成的綜合性實驗室,探索傳統中醫藥技術結合現代科學檢查檢驗技術開展診療活動,從而形成中醫藥腦心同治人才培養、教學、傳承、創新、推廣一體化發展。
推動中醫藥走向世界
中醫藥的現代化、國際化之路也是代表委員們關注的話題。“傳承發展中醫藥事業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都先后被寫入十九大報告和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我建議將中醫藥科技創新納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戰略部署。”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民盟廣東省委副主委、廣東省中醫院副院長盧傳堅遞交了一份這樣的提案。提案的內容包括:以粵港澳科技合作為基礎,助推中醫藥創新走向國際。為粵港澳三方加強中醫藥科技協作,開展聯合攻關提供條件;探索中醫藥產品進入國際主流社會的渠道,推進中醫藥產業化和國際化;以國際傳統醫學臨床指南等標準化工作為抓手,推進中醫藥規范化服務走向國際。“粵港澳大灣區建設與發展中醫藥這兩個國家戰略有機結合,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是實現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尋求重點突破的戰略選擇。”盧傳堅委員表示。
“中藥產品要走向國際化,我國中藥保護品種制度應當逐漸與國際知識產權規則相協調,推動中藥知識產權工作的發展。”全國政協委員,上海中醫藥大學附屬曙光醫院主任醫師蔣健表示,我國于1993年1月1日實施的《中藥品種保護條例》為解決我國中藥品種生產低水平重復、企業間無序競爭起到了積極作用。然而,我國中藥品種的保護期限超出了專利的保護期限,這不僅可能使相關企業偏重于中藥品種保護而不是中藥專利保護、導致創新熱情不高,而且與世界衛生組織《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TRIPS協議)的藥品政策不協調。“建議調整保護期限,與知識產權規則相協調,并建立中藥品種保護與中藥專利保護之間的協調機構,進一步完善促進中藥保護品種改進提高示范工作。”蔣健委員建議。
(責任編輯:)
右鍵點擊另存二維碼!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170033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京)字082號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3089號 京ICP備17013160號-1
《中國醫藥報》社有限公司 中國食品藥品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