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純玉:以中藥注冊監管機制變革推動中藥科技創新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記者郭婷 蔣紅瑜) 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湖南時代陽光藥業公司執行董事唐純玉建議,以中藥注冊監管機制變革推動中藥科技創新。
唐純玉代表表示,當前中藥企業科技創新內生動力不足,主要原因是中藥新藥研究開發陷入困境,已上市中藥改良型創新困難,中藥標準開放性、實用性不足。對于以中藥生產為主體的中藥制藥企業,生產工藝、制劑、質量標準研究本來是企業的優勢領域,然而由于中藥標準制訂過程中企業缺位、工藝變更困難,這些研究基本沒有出口,難以實現成果轉化,極大的影響了中藥企業的技術創新熱情。
唐純玉代表指出,如何通過政策調整、理念轉變,給中藥企業技術創新、創造、改良提供充分的空間,以激發中藥企業創新活力,開發出能更好的滿足人民群眾健康需求的中藥產品,成為中藥產業發展中必須解決的關鍵問題。
唐純玉代表提出三點建議:
首先,變革中藥新藥審評理念、政策,開中藥創新之源。在保持中醫藥特色、彰顯療效優勢與滿足現代藥品審評要求之間找到平衡,出臺系列政策,堅持中醫藥自身特點,結合現代藥品研發、評價標準,總結中藥新藥審評的經驗,應用中醫藥思維結合現代科學技術方法,積極探索建立并完善符合中藥特點的審評注冊技術體系,使更好的解決或部分的滿足臨床現實需求的中藥新藥脫穎而出,提升中醫藥臨床服務水準和激發中藥產業創新發展動力。
其次,合理引導中藥生產工藝變更,激活中藥漸進式創新之路。從生產實際出發,制訂符合中藥特點、科學合理的生產工藝變更技術要求,嚴格區分為偷工減料和提升品質的兩類變更,激活中藥企業漸進式創新之路。針對中藥成分復雜、工藝相對模糊的特點,建議基于科學和風險控制原則,采用更加靈活的生產工藝變更監管方式,適應中藥制劑生產工藝變更特點。
最后,加強標準體系建設,標準制訂過程更開放。建議國家有關部門提高標準制定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充分凝聚業內共識,保證標準的科學性和可行性。優化標準審批流程,落實標準復審要求,縮短標準制定周期,加快標準更新速度。通過提升在標準制訂工作中企業和社會力量的參與度,激發企業研究產品質量形成要素、提升質量標準、改善產品質量控制水平,從整體上提升產品質量的動力。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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