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PCT國際申請
PCT國際申請是指依據《專利合作條約》提出的申請。PCT是專利合作條約(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的簡稱,是在專利領域進行合作的國際性條約。其目的是為解決就同一發明創造向多個國家或地區申請專利時,減少申請人和各個專利受理局的重復勞動。
《專利合作條約》于1970年6月在美國華盛頓簽訂,1978年1月生效,同年6月實施。我國于1994年1月1日加入PCT,同時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作為受理局、國際檢索單位、國際初步審查單位,接受中國公民、居民、單位提出的PCT國際申請。截至2018年9月30日,已有152個國家和地區加入了該條約。
PCT是在巴黎公約下只對巴黎公約成員國開放的一個特殊協議,是對巴黎公約的補充。
目前,中國的申請人向國外申請專利有兩種途徑:
一是傳統的巴黎公約途徑。若想獲得多個國家或地區的專利,申請人應自優先權日起12個月內分別向多個國家或地區專利受理局提交多份申請文件,并繳納規定的費用。
二是PCT途徑。申請人可以直接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局)提交一份PCT國際申請,要求優先權的,應在自優先權日起12個月內提出。由受理局確定國際申請日,在PCT的所有成員國中自國際申請日起具有正規國家申請的效力。申請人可以自優先權日起30個月內向欲獲得專利保護的國家或地區專利受理局辦理進入國家階段的手續。各個國家或地區專利受理局將依據本國法律對于成功進入國家階段的PCT國際申請做出是否授予專利權的決定。
PCT國際申請的兩個階段
PCT國際申請的兩個階段分為國際階段和國家階段。PCT國際申請先要進行國際階段程序的審查,然后再進入國家階段程序的審查。申請的提出、國際檢索和國際公布在國際階段完成。如果申請人要求,國際階段還包括國際初步審查程序。是否授予專利權的工作在國家階段由被指定/選定的各個國家或地區專利受理局完成。
國際申請日的效力
提交PCT國際申請的,由受理局確定國際申請日。國際申請在每個指定國內自國際申請日起具有正規國家申請的效力。除對專利合作條約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作出保留的指定國外,國際申請日就是在每個指定國的實際申請日。
利用PCT申請途徑的好處
利用PCT途徑,有如下好處:
一是簡化提出申請的手續。申請人可使用自己熟悉的語言(中文或英文)撰寫申請文件,并直接遞交到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
二是推遲決策時間,準確投入資金。在國際階段,申請人會收到一份國際檢索報告和一份書面意見。根據報告或書面意見,申請人可以初步判斷發明是否具有專利性,然后根據需要,自優先權日起30個月內主動辦理進入某個或某幾個國家或地區的手續,即提交規定的文件和繳納規定的費用。
三是完善申請文件。申請人可根據國際檢索報告和專利性國際初步報告,修改申請文件。
在中國提出PCT申請的注意項
誰有資格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PCT國際申請呢?申請人只要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即可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PCT國際申請:中國的公民或中國法人;在中國境內有長期居所的外國人或在中國注冊的外國法人。若有多個申請人,只要其中一個申請人有資格即可。針對不同的國家可以指定不同的申請人。
中國的單位或個人提交PCT申請應注意以下幾點:
1.申請人可以委托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定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相關手續。
2.中國的單位或個人就其在國內完成的發明創造提出PCT國際申請的,可先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中國專利申請,再以此為優先權提出PCT國際申請,也可直接提出PCT國際申請。
3.國家知識產權局作為受理局,將對申請人提交的PCT國際申請進行國家安全審查。(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