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藥監局印發《安徽省中藥材產地加工(趁鮮切制)指導原則》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 近日,安徽省藥監局印發《安徽省中藥材產地加工(趁鮮切制)指導原則》(以下簡稱《指導原則》),指導全省中藥飲片生產企業采購趁鮮切制中藥材質量管理體系的延伸管理及各地中藥材趁鮮切制企業的遴選和日常管理。
《指導原則》主要包括適用范圍、基本原則、人員、選址及廠房設施設備、文件管理、加工管理、包裝放行與儲運、質量控制與管理等八部分內容。其中,結合中藥飲片GMP要求,突出了對中藥飲片生產企業采購鮮切藥材的審核管理要求,同時兼顧對地方政府做好趁鮮切制企業遴選工作的指導;結合中藥材GAP監督實施,對鮮切藥材的人員管理、生產過程、質量控制、鮮切藥材加工批號編制等,細化了具體要求;在加工規程和質量標準制定、質量控制方面,突出了對鮮切藥材加工規范和質量標準的指導;在標準支撐方面,明確了產地趁鮮切制中藥材質量標準編制要求和中藥材產地趁鮮切制加工質量協議內容,方便企業參考應用。
《指導原則》的出臺,將有力推動安徽省中藥材產地加工的規模化、規范化、集約化,對提高全省中藥材、中藥飲片質量保障水平發揮積極作用。(孫全峰)
(責任編輯:趙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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