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臺|3批次塑美大健康隔離防曬乳中防曬劑“缺斤少兩” 國家藥監局通報36批次化妝品不合格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記者殷芝) 9月11日,國家藥監局發布《關于36批次不符合規定化妝品的通告(2024年第33號)》(以下簡稱《通告》)。《通告》顯示,產品標簽標示為廣東御神健康咨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冊、廣州市綺易美化妝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綺易美化妝品)生產的塑美大健康隔離防曬乳等36批次化妝品不符合規定。
根據《通告》,經寧夏回族自治區藥品檢驗研究院、廣西壯族自治區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標示為廣東御神健康咨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冊、廣州綺易美化妝品生產的3批次塑美大健康隔離防曬乳不符合規定,其中有2批次產品沒有標示批號,另1批次產品的標示批號為20220401C02。上述3批次產品不合格項目均為成分比對,檢驗結果為“未檢出產品標簽及注冊資料載明的技術要求標示的防曬劑:4-甲基芐亞基樟腦、奧克立林”。《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版)》規定,產品檢出成分、產品標簽應當與該產品注冊資料載明的技術要求一致。
一位國家化妝品檢查員表示,防曬霜中未檢出產品標簽及注冊資料載明的技術要求標示的防曬劑,可能會導致產品防曬效果不佳,實際防曬指數低于產品標簽標識的SPF值。
針對上述情況,記者于9月12日下午根據企查查提供的手機號碼致電廣州綺易美化妝品。電話接通記者表明身份后,對方立即掛斷了電話。
記者登錄中國健康傳媒集團輿情監測系統查詢發現,近年來,廣州綺易美化妝品屢次因產品質量問題,被監管部門處罰、通報。
今年1月19日,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管局公布了一則針對廣州綺易美化妝品的行政處罰信息。該信息顯示,廣州綺易美化妝品于2022年2月與廣州金柏麗化妝品有限公司達成委托加工合同,生產塑美大健康隔離防曬乳。廣州綺易美化妝品生產上述化妝品(批號:QYMC1MP2801A)時擅自標注了廣東御神健康咨詢管理股份公司的注冊證號、公司名稱地址等信息,存在生產經營未經注冊特殊化妝品等違法行為,被白云區市場監管局處以行政處罰,共計罰沒近9萬元。
2023年9月5日,國家藥監局發布的《關于23批次不符合規定化妝品的通告(2023年第43號)》顯示,標簽標示為廣東御神健康咨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冊、廣州綺易美化妝品生產的塑美大健康隔離防曬乳(標示批號:無)不符合規定,不合格項目為成分比對。
2023年11月27日,國家藥監局發布的《關于39批次不符合規定化妝品的通告(2023年第62號)》顯示,標簽標示為廣東御神健康咨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冊、廣州綺易美化妝品生產的塑美大健康隔離防曬乳(標示批號:2025/02/26)不符合規定,不合格項目為成分比對。
2024年3月29日,陜西省藥監局發布的《陜西省化妝品質量公告 (2024第1期,總第6期)》顯示,標示為廣州市綺易美化妝品生產的塑美大健康隔離防曬乳(標示批號:2022/02/16)不符合規定,不合格項目為成分對比。
企查查官網顯示,廣州綺易美化妝品成立于1999年,法定代表人為許曉龍,經營范圍為化妝品制造;化妝品及衛生用品零售;化妝品及衛生用品批發等。
《通告》顯示,除廣州市綺易美化妝品生產的上述3批次產品外,另有33批次化妝品不符合規定。
國家藥監局要求浙江省、廣東省、云南省藥監局對上述不符合規定化妝品涉及的注冊人、備案人、受托生產企業等依法立案調查,責令相關企業立即依法采取風險控制措施并開展自查整改。各省(區、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相關化妝品經營者立即停止經營上述化妝品,依法調查其進貨查驗記錄等情況,對違法產品進行追根溯源;發現違法行為的,依法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責任編輯: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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