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藥監局第一檢查分局組織開展落實“兩個責任”現場會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 近日,為宣傳貫徹落實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督促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內蒙古自治區藥監局第一檢查分局(以下簡稱第一分局)組織轄區藥械化生產企業、醫療機構制劑室召開落實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暨監管干部包保責任現場會。內蒙古自治區藥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張濤、局機關有關處室負責同志及呼包鄂三地藥械化生產企業、醫療機構制劑室負責人及質量負責人共計100余人參加。
圖為會議現場。
現場會上,第一分局通報呼包鄂三地2022年度藥械化生產及藥品批發、連鎖、醫療機構制劑室監督檢查情況,講解《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落實藥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規定》內容,明晰了落實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清單,并部署監管干部落實包保責任清單和包保任務清單;企業代表宣讀《落實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承諾書》;第一分局負責人代表、監管干部率先包保并宣讀《落實包保責任承諾書》;現場還舉行了企業代表和包保干部代表《落實藥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承諾書》和《包保責任承諾書》簽訂儀式。
張濤對觀摩活動和現場會議給予了充分肯定和積極評價。他指出,質量安全事關國計民生,決定企業生存與發展,既是我們共同嚴守的底線紅線,也是行業發展的生命線。作為“兩品一械”從業者,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守牢產品質量安全是不可推卸的責任;作為監管部門的工作人員,落實干部包保責任,推動企業安全發展、高質量發展責無旁貸。推進“兩個責任”落實落地、落小落細是企業主體和監管部門雙方的主業主責,也是第一分局在工作中采取的一項重要手段和有效形式。要切實增強企業主體責任感,提升質量安全意識,同時進一步壓實監管干部的包保責任,同向發力保障藥品安全、促進產業發展。(內蒙古自治區藥監局供稿)
(責任編輯: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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