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全面推行糖尿病門診特定疾病健康主管責任制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 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國家富強的重要標志,預防是最經濟最有效的健康策略。《國務院關于實施健康中國行動的意見》明確提出“實施糖尿病防治行動”,通過糖尿病患者加強自我健康管理,以及醫療機構加強對糖尿病患者的健康管理,持續提高糖尿病患者規范管理率、糖尿病控制率和并發癥篩查率,預防和延緩糖尿病并發癥的發生、發展,提高糖尿病患者健康水平。
為深入實施糖尿病防治行動,天津市醫療保障、衛生健康部門印發通知,在全市范圍內全面推行糖尿病門診特定疾病(以下簡稱“門特”)健康主管責任制。由糖尿病門特患者自主選擇一家健康主管機構,負責教育指導糖尿病門特患者加強自我管理,并向糖尿病門特患者提供規范化糖尿病健康管理服務。目前,全市已有543家醫療機構申報成為糖尿病門特健康主管機構,并承諾可以自行或與其他醫療機構協作的方式,向糖尿病門特患者提供包括病情監測、并發癥篩查、治療用藥和轉診等事項在內的糖尿病健康管理服務。自6月1日實施以來,天津市已有近3萬名糖尿病門特患者選擇了自己的健康主管機構。截至目前,該項制度運行平穩、反響良好。
政策明確,糖尿病門特患者選定健康主管機構后,在健康主管機構及其協作醫療機構接受糖尿病門特診療,報銷范圍將不受本市糖尿病門特項目支付范圍限定。由健康主管機構及其協作醫療機構根據糖尿病門特患者病情實際情況,從天津市基本醫保支付范圍內選擇適宜醫藥服務項目,制定糖尿病及并發癥的規范化診療用藥方案,所發生的醫療費用,醫保均按糖尿病門特待遇標準予以報銷。暫未選定健康主管機構的糖尿病門特患者,仍可繼續在原選定的定點就醫醫療機構就診,所發生的糖尿病診療用藥費用,將嚴格按照天津市糖尿病門特項目支付范圍報銷。(楊菲)
(責任編輯: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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