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三部門協同配合進一步強化中藥材質量監管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 日前,安徽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藥監局在全國范圍內率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中藥材質量安全監管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持續加強省內中藥材種植養殖、加工、流通等環節質量安全監管,強化屬地政府管理責任,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通知》要求各市、縣(區)農村農業部門要加強中藥材種植養殖質量管控。加強中藥材種質源頭管理和中藥材種植養殖過程管理以及中藥材種植環節農業投入品的管理,嚴禁濫用農藥、抗生素、化肥,特別是動物激素類物質、植物生長調節劑和除草劑,嚴禁使用高毒、劇毒農藥,禁止在中藥材種植加工過程中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農業投入品。
《通知》強調各市、縣(區)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中藥材經營者市場經營行為監管,加強產地趁鮮切制中藥材質量監管,加強中藥材流通環節質量監管。建立定期監督抽驗制度和定期巡查制度,組織并加強對流通環節中藥材質量的監測。省藥監局各分局要監督中藥飲片生產企業加強采購趁鮮切制中藥材管理,嚴格按照《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并把質量管理體系和中藥飲片信息化追溯系統向種植、趁鮮切制等環節延伸。同時,省藥監局相關處室要加強對市縣中藥材流通環節質量監測工作的指導督查,切實保障流通環節中藥材質量安全。
《通知》強調,中藥材專業市場和其他中藥材交易場所所在地人民政府要強化中藥材市場屬地政府管理責任。屬地農業農村、市場監管等部門要積極向同級人民政府匯報,爭取同級人民政府對中藥材質量安全監管的重視和支持,完善屬地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和經營戶承擔質量主體責任的工作機制,保障中藥材質量安全,規范中藥材市場秩序,推動中藥材產業高質量發展。(馮玉浩)
(責任編輯:張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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