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開展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機構監督檢查專項行動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近期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按照國家藥監局、天津市委市政府、市市場監管委疫情防控相關工作要求,天津市藥品監督管理局于12月中旬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機構監督檢查專項行動。
通過本次行動,各區市場監管局對全市96家核酸檢測機構進行了全覆蓋監督檢查。行動中以新冠病毒核酸檢測使用儀器、試劑等醫療器械產品為重點,分別從采購渠道、產品資質、貯存規范等方面進行檢查。通過對企業法規制度執行情況和使用質量管理體系建立及運行情況檢查,發現問題責令14家檢測機構整改,立案查處1起。
為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市藥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張勝昔帶隊開展督導檢查,督導檢查不聽匯報、隨機抽取、直奔現場。在對南開區疾控中心、天津黃河醫院等2家機構進行督導檢查的過程中,張勝昔傳達了市市場監管委、市藥監局主要領導關于“疫情防控整治責任重大,要全覆蓋,加大日常監督檢查力度,確保不出問題”的指示要求,并對檢測機構現場管理及區市場監管局監督檢查情況進行督查。
為進一步鞏固專項行動成果,天津市藥監局于12月23日召集全市各區市場監管局、全體核酸檢測機構舉辦線上會議,開展醫療器械使用質量管理培訓,并對全市核酸檢測機構進行集體提醒談話。市藥監局器械監管處主要負責人對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始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為當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務,持續強化核酸檢測相關醫療器械產品質量管理和監督檢查,抓緊、抓實、抓細疫情防控各項工作;二是嚴格落實主體責任,不斷強化質量意識和責任意識,不斷健全完善覆蓋采購、驗收、貯存、使用、維護等全過程的醫療器械使用質量管理制度,不斷強化不良事件監測工作力度,不斷提升質量管理能力;三是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各區市場監管局應堅持以“四個最嚴”要求為根本導向,強化風險管控,持續加強核酸檢測相關醫療器械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楊菲)
(責任編輯:張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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