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馬多栓劑和復方制劑藥品說明書修訂
4月13日,國家藥監局網站發布關于曲馬多栓劑和復方制劑藥品說明書。全文如下。
國家藥監局關于修訂曲馬多栓劑和復方制劑藥品說明書的公告(2021年第53號)
為進一步保障公眾用藥安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對曲馬多栓劑(鹽酸曲馬多栓)和復方制劑(氨酚曲馬多片、氨酚曲馬多膠囊、復方曲馬多片及科洛曲片)藥品說明書進行修訂?,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品的上市許可持有人應依據《藥品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按照曲馬多栓劑和復方制劑藥品說明書修訂要求(見附件1和附件2),提出修訂說明書的補充申請,于2021年7月9日前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或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中氨酚曲馬多片和氨酚曲馬多膠囊生產企業應同時按照國家局發布的對乙酰氨基酚常釋及緩釋制劑說明書修訂公告(2020年第15號)要求一并對藥品說明書進行修訂。
修訂內容涉及藥品標簽的,應當一并進行修訂;說明書及標簽其他內容應當與原批準內容一致。自備案之日起生產的藥品,不得繼續使用原藥品說明書。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應當在備案后9個月內對所有已出廠的藥品說明書及標簽予以更換。
二、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應當對新增不良反應發生機制開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使用和安全性問題的宣傳培訓,涉及用藥安全的內容變更要立即以適當方式通知藥品經營和使用單位,指導醫師、藥師合理用藥。
三、臨床醫師、藥師應當仔細閱讀曲馬多栓劑和復方制劑藥品說明書的修訂內容,在選擇用藥時,應當根據新修訂說明書進行充分的獲益/風險分析。
四、患者用藥前應當仔細閱讀說明書,應嚴格遵醫囑用藥。
五、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督促行政區域內本品的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按要求做好相應說明書修訂和標簽、說明書更換工作,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厲查處。
特此公告。
附件:1.曲馬多栓劑(鹽酸曲馬多栓)說明書修訂要求
2.曲馬多復方制劑說明書修訂要求
國家藥監局
2021年4月9日
附件1:
曲馬多栓劑(鹽酸曲馬多栓)說明書修訂要求
一、增加警示語
1.使用曲馬多的患者,可能發生成癮、濫用和誤用的風險,嚴重者可致用藥過量和死亡。醫師在開具本品前應仔細評估,并定期監測上述情況。
2.使用曲馬多可能發生嚴重的、威脅生命的或致死性的呼吸抑制。在服用本品初期或劑量增高時,應密切監測呼吸抑制等不良反應。
二、【不良反應】項,應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內容
上市后監測中發現曲馬多制劑有以下不良反應/事件報告:
消化系統損害:惡心、嘔吐、胃不適、腹痛、腹瀉、腹脹、腹部不適、口干、呃逆、便秘、肝功能異常。
神經和精神障礙:頭暈、眩暈、頭痛、抽搐、震顫、麻木、嗜睡、失眠、食欲異常(如食欲不振等)、幻覺、譫妄、煩躁、驚厥、癲癇發作、藥物依賴、意識障礙,嚴重者可致昏迷。
皮膚及其附件損害:瘙癢、皮疹(如紅斑疹、蕁麻疹、斑丘疹等)、多汗。
全身性損害:乏力、寒戰、發熱(高熱)、血管神經性水腫,嚴重者可致暈厥。
泌尿系統損害:排尿困難、尿潴留、尿頻。
心血管系統損害:心悸、心動過速、心動過緩、血壓降低(如體位性低血壓)、血壓升高、紫紺、潮紅。
免疫功能紊亂和感染:過敏樣反應、過敏反應、過敏性休克。
呼吸系統損害:胸悶、呼吸急促、呼吸困難、呼吸抑制。
其他:視力異常、肌無力、耳鳴、低血糖。
三、【禁忌】項,應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內容
1.對曲馬多或本品中其它成分或阿片類物質過敏者。
2.12歲以下兒童。
3.有嚴重呼吸抑制、嚴重腦損傷、意識模糊、急性或嚴重支氣管哮喘者(無復蘇設備或未進行監測)。
4.已知或疑為胃腸道梗阻者,包括麻痹性腸梗阻。
5.酒精、安眠藥、麻醉劑、中樞鎮痛藥、阿片類或精神藥物急性中毒者,本品可加重這些患者的中樞、呼吸系統抑制。
6.與單胺氧化酶抑制藥(MAOIs)合用或過去14日內曾使用過MAOIs的患者。
四、【注意事項】應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內容
1.肝腎功能不全者酌情減量使用或延長給藥時間間隔。
2.長期使用不能排除產生耐藥性或藥物依賴性的可能。禁止作為對阿片類有依賴性患者的代用品,因不能抑制嗎啡的戒斷癥狀。
3.突然撤藥可能導致戒斷癥狀(如:焦慮,出汗,失眠,寒戰,疼痛,惡心,震顫,腹瀉,上呼吸道癥狀,立毛,幻覺等),建議緩慢減藥。
4.同時服用中樞神經系統抑制劑(如:酒精、阿片類物質、麻醉劑、吩噻嗪類、鎮定劑或鎮靜催眠藥物)時,治療必須謹慎,因為在這些情況下,不能排除發生呼吸抑制及呼吸抑制加重的可能。
5.18歲以下行扁桃腺切除術和/或腺樣體切除術的兒童和12-18歲有其他可能增加曲馬多呼吸抑制作用敏感性因素(肥胖、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征或嚴重肺部疾病)的青少年:應在有搶救條件的醫療機構使用,密切監測呼吸緩慢或表淺、呼吸困難或嘈雜、嗜睡或疲軟等有關呼吸問題的癥狀,加強監護,發現不良反應應及時停藥。
6.本品有可能影響患者的駕駛和機械操作能力,尤其是與酒精同時服用時更為嚴重。
五、【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項,應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內容
曲馬多用于妊娠人體的安全性尚無充分證據,有報道顯示在妊娠期間長期使用曲馬多制劑可能引起新生兒戒斷綜合征、新生兒癲癇發作等。不推薦妊娠婦女使用本品。
哺乳期使用本品,可能導致母乳喂養的嬰兒發生嚴重不良反應的風險,包括過度嗜睡、哺乳困難或可能導致嚴重呼吸問題甚至引起死亡。不推薦哺乳期婦女使用本品。
六、【兒童用藥】項,應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內容
1.本品禁用于12歲以下兒童。
2.18歲以下行扁桃腺切除術和/或腺樣體切除術的兒童和12-18歲有其他可能增加曲馬多呼吸抑制作用敏感性因素(肥胖、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征或嚴重肺部疾病)的青少年:應在有搶救條件的醫療機構使用,密切監測呼吸緩慢或表淺、呼吸困難或嘈雜、嗜睡或疲軟等有關呼吸問題的癥狀,加強監護,發現不良反應應及時停藥。
七、【老年用藥】項,應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內容
老年患者(年齡超過75歲)的藥物清除時間可能延長,因此應根據個體需要延長給藥間隔時間。
八、【藥物相互作用】項應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內容
1.本品與乙醇,鎮靜劑,鎮痛藥或其他精神藥物合用會引起急性中毒,本品與中樞神經系統抑制劑(如安定)合用時有強化鎮靜作用和鎮痛作用,特別是增強呼吸抑制作用,應適當減量,與巴比妥類藥物合用可延長麻醉時間。與神經阻滯劑合用,個別病例有發生驚厥的報道。
2.卡馬西平為CYP3A4誘導劑,可導致本品鎮痛效果及藥物有效作用時間的降低,增加本品相關癲癇發作風險,故不建議卡馬西平與本品聯合使用。
3.不建議部分激動劑或混合激動劑/拮抗劑(如丁丙諾啡、納布啡、噴他佐辛、布托啡諾)與本品聯用,可能會降低本品的鎮痛作用,和/或觸發戒斷癥狀。
4.與選擇性五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SSRIs),三環類抗抑郁藥(TCAs),抗精神病藥和其它降低癲癇發作閾值的藥物合用:極罕見癲癇發作。
5.與選擇性五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SSRIs)同服,可導致血清素激活作用的增加(血清素綜合征)。
6.有個別報道:與香豆素抗凝劑相互作用導致國際標準化比值(INR)增加。所以當患者開始服用曲馬多治療時,應慎用抗凝劑。
?。ㄗⅲ赫f明書原則上不得刪減,如原批準說明書的安全性內容較本修訂要求內容更全面或更嚴格的,應保留原批準內容。說明書其他內容如與上述修訂要求不一致的,應當一并進行修訂。)
附件2:
曲馬多復方制劑說明書修訂要求
一、增加警示語
1.使用曲馬多的患者,可能發生成癮、濫用和誤用的風險,嚴重者可致用藥過量和死亡。醫師在開具本品前應仔細評估,并定期監測上述情況。
2.使用曲馬多可能發生嚴重的、威脅生命的或致死性的呼吸抑制。在服用本品初期或劑量增高時,應密切監測呼吸抑制等不良反應。
二、【不良反應】項,應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內容
上市后監測中發現本品有以下不良反應/事件報告:
消化系統損害:惡心、嘔吐、胃不適、腹痛、腹瀉、腹脹、腹部不適、口干、呃逆、便秘、肝功能異常。
神經和精神障礙:頭暈、眩暈、頭痛、震顫、麻木、嗜睡、失眠、食欲異常(如食欲不振等)、幻覺、譫妄、煩躁、驚厥、藥物依賴。
皮膚及其附件損害:瘙癢、皮疹、多汗。
全身性損害:乏力、寒戰、發熱,嚴重者可致暈厥。
泌尿系統損害:排尿困難、尿潴留、尿頻。
心血管系統損害:心悸、心動過速、血壓降低(如體位性低血壓)、血壓升高、潮紅。
免疫功能紊亂和感染:過敏樣反應、過敏反應、過敏性休克。
呼吸系統損害:胸悶、呼吸急促、呼吸困難。
其他:視力障礙、肌肉虛弱、耳鳴、低血糖。
三、【禁忌】項,應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內容
1.對曲馬多或本品中其它成分或阿片類物質過敏者。
2.12歲以下兒童。
3.有嚴重呼吸抑制、嚴重腦損傷、意識模糊、急性或嚴重支氣管哮喘者(無復蘇設備或未進行監測)。
4.已知或疑為胃腸道梗阻者,包括麻痹性腸梗阻。
5.酒精、安眠藥、麻醉劑、中樞鎮痛藥、阿片類或精神藥物急性中毒者,本品可加重這些患者的中樞、呼吸系統抑制。
6.與單胺氧化酶抑制藥(MAOIs)合用或過去14日內曾使用過MAOIs的患者。
四、【注意事項】應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內容
1.肝腎功能不全者酌情減量使用或延長給藥時間間隔。
2.長期使用不能排除產生耐藥性或藥物依賴性的可能。禁止作為對阿片類有依賴性患者的代用品,因不能抑制嗎啡的戒斷癥狀。
3.突然撤藥可能導致戒斷癥狀(如:焦慮,出汗,失眠,寒戰,疼痛,惡心,震顫,腹瀉,上呼吸道癥狀,立毛,幻覺等),建議緩慢減藥。
4.同時服用中樞神經系統抑制劑(如:酒精、阿片類物質、麻醉劑、吩噻嗪類、鎮定劑或鎮靜催眠藥物)時,治療必須謹慎,因為在這些情況下,不能排除發生呼吸抑制及呼吸抑制加重的可能。
5.18歲以下行扁桃腺切除術和/或腺樣體切除術的兒童和12-18歲有其他可能增加曲馬多呼吸抑制作用敏感性因素(肥胖、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征或嚴重肺部疾?。┑那嗌倌辏簯谟袚尵葪l件的醫療機構使用,密切監測呼吸緩慢或表淺、呼吸困難或嘈雜、嗜睡或疲軟等有關呼吸問題的癥狀,加強監護,發現不良反應應及時停藥。
6.本品有可能影響患者的駕駛和機械操作能力,尤其是與酒精同時服用時更為嚴重。
五、【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項,應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內容
曲馬多用于妊娠人體的安全性尚無充分證據,有報道顯示在妊娠期間長期使用曲馬多制劑可能引起新生兒戒斷綜合征、新生兒癲癇發作等。不推薦妊娠婦女使用本品。
哺乳期使用本品,可能導致母乳喂養的嬰兒發生嚴重不良反應的風險,包括過度嗜睡、哺乳困難或可能導致嚴重呼吸問題甚至引起死亡。不推薦哺乳期婦女使用本品。
六、【兒童用藥】項,應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內容
1.本品禁用于12歲以下兒童。
2.18歲以下行扁桃腺切除術和/或腺樣體切除術的兒童和12-18歲有其他可能增加曲馬多呼吸抑制作用敏感性因素(肥胖、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征或嚴重肺部疾?。┑那嗌倌辏簯谟袚尵葪l件的醫療機構使用,密切監測呼吸緩慢或表淺、呼吸困難或嘈雜、嗜睡或疲軟等有關呼吸問題的癥狀,加強監護,發現不良反應應及時停藥。
七、【老年用藥】項,應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內容
老年患者(年齡超過75歲)的藥物清除時間可能延長,因此應根據個體需要延長給藥間隔時間。
八、【藥物相互作用】項,應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內容
1.本品與乙醇,鎮靜劑,鎮痛藥或其他精神藥物合用會引起急性中毒,本品與中樞神經系統抑制劑(如安定)合用時有強化鎮靜作用和鎮痛作用,特別是增強呼吸抑制作用,應適當減量,曲馬多制劑與巴比妥類藥物合用可延長麻醉時間。曲馬多制劑與神經阻滯劑合用,個別病例有發生驚厥的報道。
2.卡馬西平為CYP3A4誘導劑,可導致本品鎮痛效果及藥物有效作用時間的降低,增加本品相關癲癇發作風險,故不建議卡馬西平與本品聯合使用。
3.不建議部分激動劑或混合激動劑/拮抗劑(如丁丙諾啡、納布啡、噴他佐辛、布托啡諾)與本品聯用,可能會降低本品的鎮痛作用,和/或觸發戒斷癥狀。
4.與選擇性五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SSRIs),三環類抗抑郁藥(TCAs),抗精神病藥和其它降低癲癇發作閾值的藥物合用:極罕見癲癇發作。
5.與選擇性五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SSRIs)同服,可導致血清素激活作用的增加(血清素綜合征)。
6.有個別報道:與香豆素抗凝劑相互作用導致國際標準化比值(INR)增加。所以當患者開始服用曲馬多治療時,應慎用抗凝劑。
?。ㄗⅲ赫f明書原則上不得刪減,如原批準說明書的安全性內容較本修訂要求內容更全面或更嚴格的,應保留原批準內容。說明書其他內容如與上述修訂要求不一致的,應當一并進行修訂。)
(責任編輯:宋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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