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執業藥師考試指南——《藥事管理法規》(四)
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與注冊管理
?。ǘ﹫虡I藥師注冊管理1.注冊要求和條件(1)注冊要求
我國執業藥師實行注冊制度,國家藥監局負責執業藥師注冊的政策制定和組織實施,指導全國執業藥師注冊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執業藥師注冊管理工作。取得執業藥師職業資格的藥學人員,經執業單位考核同意,通過全國執業藥師注冊管理信息系統向所在地注冊管理機構申請注冊。經批準注冊者,由執業藥師注冊管理機構核發國家藥監局統一樣式的《執業藥師注冊證》,方可從事相應的執業活動。未經注冊者,不得以執業藥師身份執業。
執業藥師應當按照執業類別、執業單位、執業范圍進行注冊和執業。執業類別為藥學類、中藥學類、藥學與中藥學類;執業范圍為藥品生產、藥品經營、藥品使用以及其他需要提供藥學服務的單位。
執業藥師注冊執業范圍為藥品經營的,需在《執業藥師注冊證》上注明藥品經營(批發)或藥品經營(零售);注冊為零售連鎖企業的,應在《執業藥師注冊證》上注明藥品經營(零售),注冊的執業單位應當明確到總部或門店,執業藥師應當在其注冊的執業單位執業。
執業藥師注冊有效期為五年。需要延續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向所在地注冊管理機構提出延續注冊申請。
?。?)注冊條件
申請注冊的執業藥師,必須具備以下條件:①取得《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證書》;②遵紀守法,遵守執業藥師職業道德,無不良信息記錄;③身體健康,能堅持在執業藥師崗位工作;④經執業單位考核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請注冊人員,不予注冊:①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②因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到申請注冊之日不滿2年的;③受過取消執業藥師執業資格處分不滿2年的;④國家規定不宜從事執業藥師業務的其他情形的。
?。?)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申請在內地執業的注冊要求和條件
新修訂的12號文明確港澳臺居民申請國家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注冊、繼續教育、執業等活動,與內地(大陸) 居民一樣,并參照相關規定具體辦理。
2.注冊程序
(1)首次注冊與延續注冊
執業藥師首次(延續) 注冊應填寫《執業藥師首次(或延續) 注冊申請表》,并按要求準備相關材料,通過全國執業藥師注冊管理信息系統向所在地注冊管理機構申請注冊。注冊機構在受理申請人的注冊申請材料時,對于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應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對于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的,應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于不予注冊的,需注明原因及日期,并向申請人出具加蓋本注冊機構專用印章的書面通知。準予注冊的,頒發《執業藥師注冊證》。
執業藥師注冊有效期為五年。持證者須在有效期滿三十日前向所在地注冊管理機構提出延續注冊申請。超過期限,不辦理延續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執業藥師注冊證》自動失效,并不能再以執業藥師身份執業。辦理延續注冊時,同時變更執業單位的,須提交新執業單位合法開業證明。
(2)變更注冊與注銷注冊
執業藥師變更執業單位、執業范圍等應當及時辦理變更注冊手續。辦理變更注冊手續,應填寫《執業藥師變更注冊申請表》,并按要求準備相關材料,交執業單位所在地省級藥品監管部門(變更執業地區的申請材料應交新執業單位所在地省級藥品監管部門)辦理變更注冊手續。注冊機構核對原件和復印件無誤后,應當將原件返還申請人,并自受理變更注冊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變更注冊的決定,收回原《執業藥師注冊證》,頒發新的《執業藥師注冊證》。變更執業范圍、執業地區、執業單位,注冊有效期不變。
執業藥師注冊后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予以注銷注冊:①死亡或被宣告失蹤的;②受刑事處罰的;③被吊銷《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證書》的;④受開除行政處分的;⑤因健康或其他原因不能從事執業藥師業務的;⑥無正當理由不在崗執業超過半年以上者;⑦注冊許可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注銷手續由執業藥師本人或其所在單位向注冊機構申請辦理。
【摘編自國家執業藥師考試指南——《藥事管理法規》(第七版·2019) 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出版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組織編寫】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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