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妊娠藥品,藥店不能賣
“喂,請問是市場監管局嗎?有家藥店賣米非司酮片……”日前,浙江省湖州市市場監管局接到一個舉報電話。在問清相關信息后,兩名執法人員立即趕赴涉事藥店檢查。
經過仔細檢查,執法人員最終在藥店員工生活區一個角落里發現了幾盒米非司酮片。“米非司酮這類藥品屬于終止妊娠藥品,零售藥店不能銷售,你們不知道這個規定嗎?”執法人員詢問藥店負責人。
“你看這個說明書,這是緊急避孕藥……”負責人還想狡辯。
“對米非司酮類藥品,國家從2002年開始就有專門規定,禁止在藥品零售企業銷售。”執法人員解釋道,“2016年5月1日新實施的《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的規定》明確:藥品生產、批發企業僅能將終止妊娠藥品銷售給藥品批發企業或者獲準施行終止妊娠手術的醫療衛生機構。禁止藥品零售企業銷售終止妊娠藥品。”
湖州市市場監管局相關人士表示,米非司酮片、米索前列醇片等藥品可能被用于非醫學需要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不當使用還會危及生命安全。
對于該藥店存在的違規經營行為,湖州市市場監管局當場沒收藥品并責令其整改,對于藥品來源,正進一步深入調查。(孫建新 徐慧)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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