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嚴懲醫藥購銷商業賄賂
黑龍江省衛生健康委近日出臺《醫療衛生機構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處理辦法(試行)》。今后,該省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人員發生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行為,涉嫌犯罪的,將移送有關機關處理。
《辦法》規定,禁止醫療衛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收受、索取商業賄賂,或假借特定關系人名義收受、索取商業賄賂。《辦法》所稱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包括:收受、索取醫藥生產經營企業及其代理人以各種名義所送現金、禮卡、購物券、貴重物品和支付憑證等財物的行為;接受醫藥生產經營企業及其代理人提供的國內外各種名義旅游、考察、娛樂性消費及變相學術會議等行為;收受、索取醫藥生產經營企業及其代理人提供的轉診患者介紹費、臨床促銷費、開單(藥品、耗材等)提成費、推介費以及各種形式財物的行為;為醫藥生產經營企業及其代理人進行處方統計,提供醫藥產品使用情況及數量,收受、索取財物或者其他利益的行為;涉及醫藥購銷領域的其他收受、索取賄賂行為。
《辦法》規定,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加強對本單位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的預防與控制工作。加強反商業賄賂政策宣傳,在單位醒目位置、門戶網站等公布本級和上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舉報電話、舉報信箱或其他舉報途徑,方便社會各界監督、舉報。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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